功能主治:1. 类风湿关节炎. 骨性关节炎. 腰痛症. 肩关节周围炎. 颈肩腕综合症. 牙痛的消炎和镇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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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洛索洛芬钠60mg。 |
国家保密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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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新丰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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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617 |
国药准字Z53020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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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 类风湿关节炎. 骨性关节炎. 腰痛症. 肩关节周围炎. 颈肩腕综合症. 牙痛的消炎和镇痛。 |
化瘀止血,活血止痛,解毒消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吐血,咳血,便血,痔血,崩漏下血,疮疡肿毒及软组织挫伤,闭合性骨折,支气管扩张及肺结核咳血,溃疡病出血,以及皮扶感染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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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适应症的①及②时:通常,成人1次口服洛索洛芬钠(以无水物计)60mg(1片),一日3次。出现症状时可1次口服60~120mg(1~2片)。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另外,空腹时不宜服药,或遵医嘱。 2.适应症③时:通常,出现症状时,成人1次口服洛索洛芬钠(以无水物计)60mg(1片)。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但原则上一日2次,一日最多180mg(3片)为限。另外,空腹时不宜服药,或遵医嘱。 |
刀、枪、跌打诸伤,无论轻重,出血者用温开水送服;瘀血肿痛与未流血者用酒送服;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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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患者禁用。 1.消化性溃疡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 3.严重心功能不全者; 4.严重血液学异常患者; 5.对本品过敏者; 6.以往有服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引发哮喘的患者; 7.妊娠晚期及哺乳期妇女。 |
偶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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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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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 类风湿关节炎. 骨性关节炎. 腰痛症. 肩关节周围炎. 颈肩腕综合症. 牙痛的消炎和镇痛。 |
化瘀止血,活血止痛,解毒消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吐血,咳血,便血,痔血,崩漏下血,疮疡肿毒及软组织挫伤,闭合性骨折,支气管扩张及肺结核咳血,溃疡病出血,以及皮扶感染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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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据文献报道(本项包括不能计算发生率的不良反应报告)总病例13,486例中,409例(3.03%)报告有不良反应,主要有消化系统症状(胃及腹部不适感、胃痛、恶心及呕吐、食欲不振等2.25%)、浮肿及水肿(0.59%)、皮疹及荨麻疹等(0.21%)、嗜睡(0.10%)等报告。 1.重大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详) (1)休克:可能发生休克,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置。 (2)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可能发生,故应进行血液检查等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置。 (3)皮肤粘膜眼综合征可能发生,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置。 (4)急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征、间质性肾炎可能发生,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由于伴随急性肾功能不全可能出现高钾血症,故使用该药时应特别注意。 (5)间质性肺炎:可能发生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若出现此类症状,应速停药并给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适当处置。 (6)消化道出血:严重的消化性溃疡或大肠、小肠的消化道出血,例如:呕血,黑便,以及便血,有时伴有休克的发生。病人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立刻停药并作适当处置。 (7)肝功能障碍,黄疸:可出现AST(GOT),ALT(GPT)和γ-GTP升高,伴随着黄疸的肝功能障碍或突发肝炎。应注意观察,如有异常,应立刻停药并做适当的处置。 (8)哮喘发作:可出现哮喘发作等急性呼吸性障碍。应注意观察,如有异常,应立刻停药并做适当的处置。 2.同类其它药品的重大不良反应再生障碍性贫血:据报道,其它非甾体类消炎镇痛剂,可能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 3.其它不良反应。 |
1.止血:明显促进大鼠及家兔的血小板聚集,增强血小板的活化百分率及血小板表面糖蛋白的表达。能缩短大鼠及家兔的血液凝血时间。伤口出血时间及凝血酶原时间,对家兔动脉血管条有明显的收缩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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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要注意用消炎镇痛药治疗是对症治疗。 2.慢性疾病,手术后及外伤时应避免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 3.如长期用药,要定期进行尿液、血液学及肝、肾功能等临床检查,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量措施。 4.应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时,要合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并仔细观察,慎重给药。 5.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同用。 6.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心、肝、肾功能障碍及既往史,血液学异常及既往史,支气管喘息、过敏症既往史及高龄患者慎用。 |
1、服药一日内,忌食蚕豆、鱼类及酸冷食物。2、外用前务必清洁创面。3、包装所附药勺为分剂量的用具。使用时先盛满药粉,沿瓶壁压紧,用瓶口刮平,每平勺约0.25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