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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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谷维素10毫克。 |
氢溴酸西酞普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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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柏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美吉斯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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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367 |
国药准字H20050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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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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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30mg,一日3次。 |
成人:氢溴酸西酞普兰片剂每日服用1次。开始剂量每日1片(20mg),如临床需要,可增加至每日2片(40mg)或最高剂量每日3片(60mg)。超过65岁的病人,剂量减半,即每日0.5片-1.5片(10-30mg)。抗抑郁剂治疗属于对症治疗,必须持续适当长的时间,一般来说对躁狂性-抑郁精神障碍需4-6个月。若出现失眠或严重的静坐不能,在急性期建议辅予镇静剂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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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禁忌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对本品和/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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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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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与有效性还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西酞普兰对人怀孕期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此,除非对于病人的好处远远超过理论上可能对胎儿或婴儿带来的风险,否则怀孕期及授乳期内不应服用。 老人注意事项: 超过65岁的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具体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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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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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服后偶有胃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疲乏、皮疹、乳房肿胀、油脂分泌过多、脱发、体重增加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均可消失。 |
氢溴酸西酞普兰是一种很强的、具有选择性的5-羟色胺摄取抑制剂,具有抗抑郁作用。特别感兴趣的是这种药物对胆碱能毒蕈碱受体、组织胺受体和α一肾上腺素能受体无抑制作用。若这些受体被抑制,则会产生很多抗抑郁药物引起的副作用,如口干、镇静,体位性低血压等。氢溴酸西酞普兰对内源性和非内源性抑郁的病人同样有效。其抗抑郁作用通常在2-4周后建立。氢溴酸西酞普兰不影响心脏传导系统和血压。这一点对于老年病人尤为重要。另外,氢溴酸西酞普兰也不影响血液、肝、及肾等系统。氢溴酸西酞普兰的少见的副作用和最轻度镇静的特性使它特别适用于长期治疗。而且,氢溴酸西酞普兰既不会导致体重增加,也不会强化酒精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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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1周。如使用1周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不可同时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十四天后方可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但如使用半衰期短的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则可于停药一天后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以低剂量开始治疗,并仔细监测。因本品解除抑制的作用可先于抗抑郁作用,所以病人在出现明显抑郁缓解之前仍可能持续存在自杀的可能性。如病人进入躁狂期,应停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并给予精神抑制药(如珠氯噻醇)以作适当治疗。对驾驶及损伤机械能力的影响:氢溴酸西酞普兰对认知性及精神运动性行为甚少或无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