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布霉素眼膏对比罗红霉素分散片

1图 妥布霉素眼膏

妥布霉素眼膏

处方药 医保乙类
ALCON CUSI, S.A.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妥布霉素眼膏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妥布霉素眼膏 妥布霉素眼膏 罗红霉素分散片 罗红霉素分散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托百士

规格

3.5g

剂型

眼用制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妥布霉素。

主要成份:罗红霉素。

性状

无色至类白色的均匀软膏。

生产企业

ALCON CUSI, S.A.

天津梅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10316

国药准字H20184132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外眼及附属器敏感菌株感染的局部抗感染治疗。应用妥布霉素时,应注意观察细菌感染的控制情况。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用法用量

每日2~3次,每次取约1~1.5厘米长的药膏涂入眼结膜囊内,或白天使用眼膏。病情缓解后减量。

本品可直接吞服或口服,也可将本品放入适量温开水中待分散均匀后再口服。儿童用量为:(1)12~23公斤的儿童:每日2次,每次1片(50mg)。或遵医嘱。(2)24~40公斤的儿童:每日2次,每次2片(0.1g)。或遵医嘱。(3)婴幼儿按每次每公斤体重2.5~5mg,每日2次。或遵医嘱。成人用量为每日2次,每次3片(0.15g)。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眼局部的毒副作用与过敏反应,如眼睑发痒与红肿﹑结膜红斑,发生率低于3%;局部应用其他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也会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尚无应用妥布霉素出现其他不良反应的临床报道。但是如果将眼用妥布霉素眼膏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全身联合用药,就应注意监测血清中总的药物浓度。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禁忌与麦角胺、二氢麦角胺配伍。

禁忌

禁用于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孕妇:对三种动物进行的生殖实验研究,应用妥布霉素,剂量为人体全身通常用药的33倍,未出现生育力下降或胎儿损害。但目前尚无证据确凿的有关孕妇的临床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只有在确实必要时才可使用本品。2. 哺乳期妇女:由于哺乳时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建议根据临床权衡利弊,或者停止哺乳或者停止用药。

儿童用药

临床研究显示妥布霉素能安全,有效地应用于儿童患者。

老人用药

由于本品具有潜在的肾毒性和耳毒性,故老年患者慎用。

药理作用

本品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抗菌谱与庆大霉素近似,对大肠埃希菌、产气杆菌、克雷白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某些吲哚阳性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某些奈瑟菌、某些无色素沙雷杆菌和致贺菌等革兰阴性菌有抗菌作用;本品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抗菌作用较庆大霉素强3-5倍,对庆大霉素中度敏感的铜绿假单胞菌对本品高度敏感。革兰阳性菌中,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株)对本品敏感;链球菌(包括化脓性链球菌、肺炎球菌、粪链球菌等)均对本品耐药。厌氧菌(拟杆菌属)、结核杆菌、立克次体、病毒和真菌亦对本品耐药。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注意事项

1. 局部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可能会产生过敏反应,如果出现过敏,应停止用药。2. 与其他抗生素一样,长期应用将导致非敏感性菌株的过度生长,甚至引起真菌感染。如果出现二重感染,应及时给予适当的治疗。3. 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半衰期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0.15g,一日1次。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0.15g,一日1次)。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4.食物对本品的吸收有影响,进食后服药会减少吸收,与牛奶同服可增加吸收。5.服用本品后可影响驾驶及机械操作能力。6.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7.废弃药品的包装不应随意丢弃。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停药后仍可能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阻滞作用恢复。2.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与代血浆类药如右旋糖酐、海藻酸钠,利尿药如依他尼酸、呋塞米及卷曲霉素、顺铂、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可能发生听力损害,且停药后仍可能发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3.本品与头孢噻吩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4.本品与多粘菌素类合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5.本品不宜与其他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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