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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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 |
芦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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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市康瑞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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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488 |
国药准字H12020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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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主要用于脆性增加的毛细血管出血症,也用于高血压脑病、脑出血、视网膜出血、出血性紫癜、急性出血性肾炎、再发性鼻出血、创伤性肺出血、产后出血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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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1片,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用药4至8周后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2.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消除。3.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每日用量不应超过1片。4.老年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5.儿童和青少年:对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成人常用量 口服,一次20~40mg,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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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一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2.妊娠中末期及哺乳者。3.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4.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5.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 |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少数患者可能会有过敏反应,如皮疹或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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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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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主要用于脆性增加的毛细血管出血症,也用于高血压脑病、脑出血、视网膜出血、出血性紫癜、急性出血性肾炎、再发性鼻出血、创伤性肺出血、产后出血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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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维生素P属的一种,是一种脱氢黄素酮的糖苷。在食物中常与维生素C共存。维生素P是一种氢的传递体,可能参与体内氧化还原酶的作用,能影响甲状腺的活动,并使肾上腺素免于氧化,在体内,能增强维生素C的作用和促进维生素C在体内蓄积,体内缺乏时毛细血管脆性增加,其主要药理作用是维持血管弹性,增强毛细血管抵抗力,降低其脆性与通透性,并促进其细胞增生和防止血细胞凝集。也有抗炎和抗过敏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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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本品不得用于胆汁淤积、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因为替米沙坦绝大部分通过胆汁排泄,而这些患者对本品的清除率可能降低。本品应慎用于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2.肾血管性高血压: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例功能肾肾动脉狭窄的病例,使用可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其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3.肾功能不全和肾移植患者:本品不得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酸酐清除率 |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少数患者可能会有过敏反应,如皮疹或瘙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