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动脉粥样硬化的辅助治疗和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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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亚油酸0.35g﹑维生素B62mg﹑维生素C25mg﹑维生素E1.67mg﹑肌醇10mg﹑大豆磷脂﹑24mg﹑甲基橙皮苷1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辅酶Q10本品化学名称:2-(3,7,11,15,19,23,27,31,35,39-癸甲基-2,6,10,14,18,22,26,30,34,38-四十癸烯基)-5,6二甲氧基-3-甲基-p-苯醌。分子式:C59H90O4分子量:86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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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
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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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022 |
国药准字H1093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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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动脉粥样硬化的辅助治疗和预防。 |
本品用于下列疾病的辅助治疗:1、心血管疾病,如:病毒性心肌炎、慢性心功能不全。2、肝炎,如:病毒性肝炎、亚急性肝坏死、慢性活动性肝炎。3、癌症的综合治疗:能减轻放疗、化疗等引起的某些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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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一次1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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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可有胃部不适、食欲减退、恶心、腹泻、心悸,偶见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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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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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动脉粥样硬化的辅助治疗和预防。 |
本品用于下列疾病的辅助治疗:1、心血管疾病,如:病毒性心肌炎、慢性心功能不全。2、肝炎,如:病毒性肝炎、亚急性肝坏死、慢性活动性肝炎。3、癌症的综合治疗:能减轻放疗、化疗等引起的某些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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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g维生素C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和草酸盐结石。 3.大量服用维生素C(每日用量1g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时),恶心呕吐、胃痉挛。 |
本品具有促进氧化磷酸化反应和保护生物膜结构完整性的功能。本品是生物体内广泛存在的脂溶性醌类化合物,不同来源的辅酶Q10其侧链异戊烯单位的数目不同,人类和哺乳动物是10个异戊烯单位,故称辅酶Q10。辅酶Q10在体内呼吸链中质子移位及电子传递中起重要作用,它是细胞呼吸和细胞代谢的激活剂,也是重要的抗氧化剂和非特异性免疫增强剂。1.动物实验证实本品主要有下列药理作用:(1)可减轻急性缺血时的心肌收缩力的减弱和磷酸肌酸与三磷酸腺苷含量减少,保持缺血心肌细胞线粒体的形态结构,对缺血心肌有一定保护作用。(2)增加心输出量,降低外周阻力,有利于抗心衰治疗,可能抑制醛固酮的合成与分泌及阻断其对肾小管的效应。(3)在缺氧条件下灌注动物离体心室肌时,可使其动作电位持续时间缩短,产生室性心律失常阈值较对照动物高。(4)可使外周血管阻力下降,并有抗醛固酮作用。(5)本品还有抗阿霉素的心脏毒性作用及保肝作用。2.毒理 本品急性毒性实验,在小白鼠及大白鼠其LD50均大于4000mg/Kg。在亚急性毒性实验中,给予Wistar系雌雄大白鼠每日40mg、200mg及1000mg/Kg,共用5周,雌雄家兔每日6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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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维生素C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 (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 (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本科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 (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 (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 (5)血清胆红素浓度上升。 (6)尿pH下降。 2.下列情况应慎用维生素C: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 (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性贫血)。 (8)血色病。 (9)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10)镰形红细胞贫血。 3.维生素C大量长期服用后,宜逐渐减量停药,避免突然停药后产生停药后坏血病。 4.维生素B6对诊断的干扰:尿胆原试验至假阳性。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慎用;2.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3. 避免与抗凝血药物同时使用;4. 高血压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