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灵颗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感冒灵颗粒
|
利福定胶囊
|
|---|---|---|
|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15g |
|
| 剂型 | 胶囊剂 |
|
| 主要成分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本品主要成份利福定。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橘黄色或橘红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微苦。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国药准字H33021970 |
| 作用与功效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1.本品适用于各型肺结核和其他结核病,包括对多种抗结核药物已产生耐药性患者。|2.亦用于麻风病及敏感菌感染性皮肤病等。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口服。|1.成人每日150~200mg,早晨空腹一次服用。|2.儿童按3~4mg/kg,一次服用。治疗肺结核病的疗程为1/2~1年。 |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1.本品对胃肠道刺激轻微,较少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 |2.长期使用可致肝、肾损害。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
|
| 儿童用药 | 请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老人用药 | 请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药理作用 | 1.本品对胃肠道刺激轻微,较少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2.长期使用可致肝、肾损害。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利福平有交叉耐药性,故不适用于利福平治疗无效的病例。 |2.用药期间应定期作血、尿常规和肝、肾功能检查,肝、肾功能不良者慎用。 |3.治疗肺结核时,应与其他抗结核药物合并使用,以防止耐药菌的产生,并增加疗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2、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乙胺丁醇、氨硫尿、异烟肼、链霉素、对氨基水杨酸等以及四环素类磺胺类均有协同作用而无交叉耐药。|2.本品与利福平有交叉耐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