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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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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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定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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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1g |
0.15g |
| 剂型 | 颗粒剂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主要成份利福定。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橘黄色或橘红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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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794 |
国药准字H33021970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1.本品适用于各型肺结核和其他结核病,包括对多种抗结核药物已产生耐药性患者。|2.亦用于麻风病及敏感菌感染性皮肤病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5g(对乙酰氨基酚)-日3-4次。小儿常用量每次每公斤体重10-15mg(对乙酰氨基酚)每天3-4次。 |
口服。|1.成人每日150~200mg,早晨空腹一次服用。|2.儿童按3~4mg/kg,一次服用。治疗肺结核病的疗程为1/2~1年。 |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1.本品对胃肠道刺激轻微,较少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 |2.长期使用可致肝、肾损害。 |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请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请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机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1.本品对胃肠道刺激轻微,较少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2.长期使用可致肝、肾损害。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利福平有交叉耐药性,故不适用于利福平治疗无效的病例。 |2.用药期间应定期作血、尿常规和肝、肾功能检查,肝、肾功能不良者慎用。 |3.治疗肺结核时,应与其他抗结核药物合并使用,以防止耐药菌的产生,并增加疗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乙胺丁醇、氨硫尿、异烟肼、链霉素、对氨基水杨酸等以及四环素类磺胺类均有协同作用而无交叉耐药。|2.本品与利福平有交叉耐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