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痛灵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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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颈痛灵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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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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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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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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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熟地黄、何首乌、枸杞子、骨碎补、丹参、葛根、威灵仙、乳香、没药、白芍、木瓜、麝香等27味。辅料为冰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其化学名称为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
| 性状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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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Teva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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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096 |
国药准字J20080075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肝肾,活络止痛。用于各种颈椎病引起的疼痛。 |
1.骨质疏松症。2.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和软骨病,跖骨头骨软骨病。3.肾性骨病。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见量杯刻度),一日2次。 |
口服:1.成人,骨质疏松症和慢性肾功能不全:每次0.5μ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2.儿童,应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小剂量单独使用(<1.0μ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2.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等。 |
| 禁忌 |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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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妊娠期服用阿法骨化醇的安全性尚无足够的证据,虽然动物试验表明其无害,但同其它药物一样,只有在妊娠期需要用药而又无其它替代品,则可以使用阿法骨化醇。2.哺乳期用药的安全性尚未最后确定,但服用阿法骨化醇时,母乳中1,25-二羟基维生素D3的含量可能有所增加,由于这会影响婴儿的钙代谢,故哺乳期应考虑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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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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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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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①增加小肠和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抑制甲状旁腺增生,减少甲状旁腺激素合成与释放,抑制骨吸收。②增加转化生长因子β(TGF-β)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一I(IGF-I)合成,促进胶原和骨基质蛋白合成。③调节肌肉钙代谢,促进肌细胞分化,增强肌力和神经肌肉协调性。口服阿法骨化醉经小肠吸收后在肝脏可以直接转化为活性维生素D,甚至在骨骼中也能转化,而不需肾脏转化,故适宜老年人和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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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高血压、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本品时不宜同时服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4.发热病人暂停使用。5.以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青年患者只限用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2.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钙剂:与钙合用可能会引起血钙升高,应监测血钙。2.噻嗪类利尿剂:此类利尿剂可促进肾脏对钙的吸收,合用时有发生高钙血症的危险。3.洋地黄糖苷类:应用洋地黄类药物的患者若出现高钙血症易诱发心律失常,若与本药合用应严密监测血钙。4.巴比妥类、抗惊厥药:这些药可加速活性维生素D代谢物在肝内代谢,降低药效、故应适当加大药剂量。5.胃肠吸收抑制剂:消胆胺或含铝抗酸药可减少本药吸收,两者不宜同服,应间隔2小时,先后服药。6.磷剂:本品与大剂量磷剂合用,可诱发高磷血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