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痛灵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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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颈痛灵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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吲哚美辛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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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00mg*6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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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栓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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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熟地黄、何首乌、枸杞子、骨碎补、丹参、葛根、威灵仙、乳香、没药、白芍、木瓜、麝香等27味。辅料为冰糖。 |
主要成份:吲哚美辛。 |
| 性状 | 本品为脂肪性基质制成的白色至淡黄色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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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096 |
国药准字H11021391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肝肾,活络止痛。用于各种颈椎病引起的疼痛。 |
本品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及急性痛风发作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见量杯刻度),一日2次。 |
肛门给药,先将栓沿铝箔边切口处撕下一粒,再沿栓粒顶部两层铝箔间撕开,取出栓粒,塞入肛门。一次一粒,引入肛门内,一日一次或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痛、眩晕、困倦等。2.造血系统反应:粒细胞减少,溶血性或再生障碍性贫血,紫癜、骨髓抑制及血小板减少等,但少见。3.皮肤过敏反应:瘙痒、荨麻疹、结节性红斑等。 |
| 禁忌 | 1.肝肾功能不全、孕妇、哺乳妇女和14岁以下小儿,有活动性肠道病灶或非甾体消炎药过敏者禁用。2.老人、癫痫、帕金森病或情绪、精神障碍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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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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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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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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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系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具有抑制前列腺素合成的作用,其消炎镇痛及解热作用均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由于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故临床仅用其消炎镇痛作用,不单一用作一般的解热镇痛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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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高血压、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本品时不宜同时服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4.发热病人暂停使用。5.以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丙磺舒可使吲哚美辛的血浆浓度增高,两药合用时需减少吲哚美辛的用量。2.不宜与阿司匹林合用,以免降低吲哚美辛的疗效。3.对某些患者能减弱速尿的促尿酸钠排出及降压作用,如两药同时使用,应密切注意速尿疗效。4.同时用抗凝血药的患者,应观察凝血酶时间的改变。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2,本品用于妊娠的后3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孕妇禁用。3、本品可自乳汁排出,对婴儿可引起毒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4、老年患者易发生毒性反应,应慎用。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因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停药后此作用可持续一天。用药期间血尿素氮及血肌酐含量也常增高。6、下列情况应慎用:①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其他上消化道疾病及病史者禁用:②癫痫、帕金森病及精神病患者,本品可使病情加重:③本品能导致水钠潴留,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等患者应慎用:④本品由肝脏代谢,经肾脏排泄。对肝肾均有一定毒性。故肝、肾功能不全时应慎用或禁用:⑤因本品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加重出血倾向,故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此外。本品对造血系统有抑制作用。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减少等患者也应慎用:⑥对本品过敏或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有血管性水肿或支气管痉挛时禁用。7、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①血象及肝、肾功能:②长期用药者应定期进行眼科检查.本品能导致角膜沉着及视网膜改变(包括黄斑病变)。遇有视力模糊时应立即作眼科检查。8、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