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普清
(盐酸丙卡特罗片)

美普清 (盐酸丙卡特罗片)

处方药 医保

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为支气管扩张剂。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反应性增高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查看说明书
美普清
(盐酸丙卡特罗片)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美普清
(盐酸丙卡特罗片)
美普清 (盐酸丙卡特罗片)
阿奇霉素分散片
阿奇霉素分散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丙卡特罗。【成份】化学名:5-(1-羟基-2-异丙胺基丁基)-8-羟基喹诺酮盐酸盐半水合物分子式:C16H22N2O3·HCL·1/2H2O分子量:335.83

阿奇霉素。

生产企业

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30017

国药准字H2000010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为支气管扩张剂。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反应性增高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毒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50μg(2片),一日1次,睡前服用或一次50μg(2片),一日2次,清晨及睡前服用。6岁以上儿童:一次25μg(1片),服用方法同成人。儿童可依据年龄、症状和体重适当增减。

以阿奇霉素分散片治疗感染性疾病,其疗程及使用方法如下: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成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球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分三次服药;一日1次服用本品0.5g。或总剂量相同,仍为1.5g,首日服用0.5g,然后第二至第五日一日1次口服本品0.25g.如发生超量使用(尚未有报道),可进行洗胃或用一般支持疗法。

副作用

对本品及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过敏者禁用。

(一)临床试验经验:由于临床试验在不同的条件下完成,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种药物的不良反应率不能直接和其他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率相比较,且未必反映在实际应用中的不良反应率。阿奇霉素静脉制剂治疗社区获得性肺炎的临床试验中,静脉给药2~5个剂量,所报道的不良反应多数为轻至中度,且停药后可恢复。这些临床试验中多数患者有一种以上合并症,并需应用其他药物。约1.2%用本品静脉制剂的患者中止用药,2.4%采用静脉或口服阿奇霉素治疗的患者因出现不良反应症状或实验室检查异常而中止用药。在盆腔炎性疾病患者中进行的临床试验中,接受阿奇霉素单药治疗的女性患者静脉给药1~2个剂量后,2%患者因临床不良反应而停药,阿奇霉素与甲硝唑合用的患者中4%的患者因不良反应而中止治疗。以上研究中,导致停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和皮疹,导致停药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主要为氨基转氨酶和/或碱性磷酸酶升高。在社区获得性肺炎的研究中,成年患者接受本品静脉/口服制剂治疗后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其中腹泻或稀便(4.3%),恶心(3.9%),腹痛(2.7%),呕吐(1.4%)。约12%的患者发生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毒性研究表明阿奇霉素穿过胎盘,但对胎儿无损害迹象,尚无本品在母乳中的分泌资料。在人的妊娠,哺乳期使用的安全性迄今尚未证实,故在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无适当选择余地时才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可参见【注意事项】项。

成分

本品为支气管扩张剂。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反应性增高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毒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药理作用

1、一般不良反应。偶有口干、鼻塞、倦怠、恶心、胃部不适、肌颤、头痛、眩晕或耳鸣、亦可发生皮疹、心律失常、心悸、面部潮红等。偶有AST(GOT)、ALT(GPT)、LDH上升等肝功能障碍。 2、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过敏样症状:罕见休克、过敏性症状,故应注意观察,发现异常时减量或中止给药,采取适当措施。(2)曾有报导出现严重的血清钾值低下,血清钾值的降低作用会由于并用黄嘌呤衍生物、类固醇制剂及利尿剂而增强,因此重症哮喘患者特别注意。另外,低氧血症有时会增强血清钾值的低下对心律的作用,这时最好能监控血清钾值。

注意事项

1、有可能引起心律失常,服用时应予注意。 2、以下患者慎服:甲状腺机能亢进、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 3、其它:本品有抑制过敏引起的皮肤反应作用,故进行皮肤试验时,应提前12小时中止给药。

药企营销&商务合作联系:
17276704016

(点击可直接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