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氯米帕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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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盐酸氯米帕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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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优利宁(氢溴酸加兰他敏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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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5mg*12片*4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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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糖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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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氯米帕明。 |
本品主要化学成分为氢溴酸加兰他敏。 |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微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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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278 |
国药准字H20051958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式病,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 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慢增加至治疗量一日 150~250mg,高量一日不超过300mg。治疗恐怖性神经症,剂量为一日75~150mg,分2~3次口服。 |
口服,一次5mg(一片),一日4次,三天后改为一次10mg(两片),一日4次或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
1.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2.加兰他敏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麻醉的情况下禁止使用。 3.心绞痛及心动过缓者禁用。 4.严重哮喘或肺功能障碍的病人禁用。 5.重度肝脏损害者禁用。 6.重度肾脏损害者禁用。 7.机械性肠梗阻、尿路阻塞或膀胱术后恢复期患者禁用。 |
| 禁忌 | 严重心脏病、近期有心肌梗死发作史、癫痫、青光眼、尿潴留及对三环类药物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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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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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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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酌情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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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抗抑郁作用,且治疗范围广。它能改善抑郁综合征的各种表现,特别是缺乏动力,情绪低落,同时对持续存在的焦虑也有作用。通常在治疗第一周便产生疗效。根据动物实验,本品的主要作用可能是抑制神经元对释放于突触间隙的去甲肾上腺素(NA)和5-羟色胺(5-HT)的再摄取,其中又以抑制5-HT的重摄取为主。本品的另一特点是具有广谱的药理作用,包括α1抗肾上腺素、抗胆碱能、抗组胺和抗5-羟色胺能(5-HT-受体阻滞)等作用。 |
1.神经系统:常见有疲劳、头晕眼花、头痛、发抖、失眠、梦幻。罕见有张力亢进、感觉异常、失语症和运动机能亢进等。 2.胃肠系统:腹胀、反胃、呕吐、腹痛、腹泻、厌食及体重减轻、消化不良等较常见,尚有吞咽困难、消化道出血的报道。 3.心血管系统:可见心动过缓、心律不齐。低血压罕见。 4.血液系统:贫血可见,偶见血小板减少。 5.内分泌和代谢系统:偶见血糖增高,曾有低钾血症的报道。 |
|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有消化溃疡病史﹑或同时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的病人慎用。 2.中度肝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适当减量。 3.中度肾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减量使用。 4.本品可能引起头晕﹑嗜睡,会影响驾驶及操作机械的能力,特别是在服药的第一个星期内,因此建议服药期间,避免驾驶和机械操作。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与舒托必利合用,有增加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险,严重者可至尖端扭转心律失常。2.本品与乙醇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合用,中枢神经抑制作用增强。3.本品与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合用,易致阵发性高血压及心律失常。4.本品与可乐定合用,后者抗高血压作用减弱。5.本品与抗惊厥药合用,可降低抗惊厥药的作用。6.本品与氟西汀或氟伏沙明合用,可增加两者的血浆浓度,出现惊厥,不良反应增加。7.本品与阿托品类合用,不良反应增加。 |
1.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可通过血脑屏障。 2.药效试验证明本品对小鼠被动回避行为的获得有促进作用,对东茛菪碱和亚硝酸钠造成的记忆巩固障碍有明显改善。 3.对大鼠明暗辨别条件反射的学习记忆再现有良好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