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氮平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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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米氮平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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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优利宁(氢溴酸加兰他敏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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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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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
| 剂型 | ||
| 主要成分 | 主要组成成分:米氮平。 |
本品主要化学成分为氢溴酸加兰他敏。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101 |
国药准字H20051958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抑郁症的治疗。 |
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式病,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 用法用量 | 口服,可随水吞服,不要咀嚼。成人治疗起始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15mg(1/2片),而后逐步加大剂量以达最佳疗效,有效口服剂量通常为每天15-45mg(1/2片-1.5片)。有肝肾功能损伤的病人,米氮平的清除能力下降,因而这类病人用药时,应予以注意。米氮平的半衰期为20-40小时,因而用药可以一天一次,于睡觉前服下效果更佳。也可分服,早晚各一次。病人应持续服药,最好在症状完全消失4-6个月后再停药。合适的剂量在2-4周内就会有显著疗效。如效果不明显,可将剂量增加,直至最大剂量,如加量后2-4周内仍无显著疗效,应立即停止用药。 |
口服,一次5mg(一片),一日4次,三天后改为一次10mg(两片),一日4次或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食欲增大及体重增加。(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1.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2.加兰他敏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麻醉的情况下禁止使用。 3.心绞痛及心动过缓者禁用。 4.严重哮喘或肺功能障碍的病人禁用。 5.重度肝脏损害者禁用。 6.重度肾脏损害者禁用。 7.机械性肠梗阻、尿路阻塞或膀胱术后恢复期患者禁用。 |
| 禁忌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
| 儿童用药 | ||
| 老人用药 | ||
| 药理作用 | 1.神经系统:常见有疲劳、头晕眼花、头痛、发抖、失眠、梦幻。罕见有张力亢进、感觉异常、失语症和运动机能亢进等。 2.胃肠系统:腹胀、反胃、呕吐、腹痛、腹泻、厌食及体重减轻、消化不良等较常见,尚有吞咽困难、消化道出血的报道。 3.心血管系统:可见心动过缓、心律不齐。低血压罕见。 4.血液系统:贫血可见,偶见血小板减少。 5.内分泌和代谢系统:偶见血糖增高,曾有低钾血症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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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多数抗抑郁药使用时,均有骨髓抑制的现象,表现为粒性白血球减少和粒性白细胞缺乏症,此症状多发生在用药后的4—6周内,停药后多数可恢复正常。在米氮平的临床研究中极少数病人也曾出现这种可逆性白细胞缺乏症,因此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如病人有发热、咽喉痛、胃痛及其它感染症状时应停止用药,并作周围血象检查。 2.对以下病症患者,应注意用药剂量并定期作仔细检查:(1)癫痫病及器质性脑组织综合症:临床经验证明使用米氮平治疗极少会引起不良反应。(2)肝肾功能不全者。(3)有心血管疾病,如传导阻滞、心绞痛及近期发作的心肌梗塞。这类病症应采取常规预防措施并谨慎服用其它药物。(4)低血压者。 3.和其它抗抑郁药一样,下列病人服用米氮平时应予以注意;(1)排尿困难如前列腺肥大者。(尽管米氮平仅有微弱的抗胆碱能活性,使用时极少引起不良反应)(2)急性狭角性青光眼的眼内压升高。(同样由于米氮平仅有微弱的抗胆碱能活性,情况很少发生)(3)糖尿病患者。 4.如病人出现黄疸应立即中止治疗。 5.此外,与其它抗抑郁药一样,下列情况也应加以注意:(1)用抗抑郁药物来治疗有精神分裂症及其它精神性病的患者,精神病症状有可能 |
1.有消化溃疡病史﹑或同时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的病人慎用。 2.中度肝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适当减量。 3.中度肾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减量使用。 4.本品可能引起头晕﹑嗜睡,会影响驾驶及操作机械的能力,特别是在服药的第一个星期内,因此建议服药期间,避免驾驶和机械操作。 |
| 药物相互作用 | 1.米氮平可能会加重酒精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作用,因此治疗期间禁止饮酒。2.应避免与单胺氧化酶同时使用或两者使用时间间隔小于14天。3.米氮平会加重苯(并)二氮卓类的镇静作用,所以此类药物与米氮平同时使用时应予以注意。 |
1.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可通过血脑屏障。 2.药效试验证明本品对小鼠被动回避行为的获得有促进作用,对东茛菪碱和亚硝酸钠造成的记忆巩固障碍有明显改善。 3.对大鼠明暗辨别条件反射的学习记忆再现有良好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