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子宫内膜异位症;2.子宫肌瘤。对伴有月经过多、下腹痛、腰痛及贫血等的子宫肌瘤,可使肌瘤缩小和/或症状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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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亮丙瑞林,其化学名为5-氧代-L-脯氨酰基-L-组氨酰基-L-色氨酰基-L-丝氨酰基-L-酪氨酰基-D-亮氨酰基-L-亮氨酰基-L-精氨酰基-N-乙基-L-脯酰胺醋酸盐。辅料成份:丙交酯乙交酯共聚物(75:25)、精制明胶、D-甘露醇,本品附加使用的注射用溶媒的主要成分:D-甘露醇、羧甲基纤维素钠、吐温80和注射用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为:11片白色糖衣片,每片含戊酸雌二醇2mg;10片浅橙红色糖衣片,每片含戊酸雌二醇2mg及醋酸环丙孕酮1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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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博恩特药业有限公司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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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809 |
国药准字HJ20160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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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子宫内膜异位症;2.子宫肌瘤。对伴有月经过多、下腹痛、腰痛及贫血等的子宫肌瘤,可使肌瘤缩小和/或症状改善 |
本品雌孕激素联合使用建立人工月经周期中用于补充主要与自然或人工绝经相关的雌激素缺乏:血管舒缩性疾病(潮热),生殖泌尿道营养性疾病(外阴阴道萎缩,性交困难,尿失禁)以及精神性疾病(睡眠障碍,衰弱)。预防原发性或继发性雌激素缺乏所造成的骨质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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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子宫内膜异位症:皮下注射。通常情况下,成人每四周一次,每次3.75mg。初次给药应从月经周期的1~5日开始。2、子宫肌瘤:皮下注射。通常情况下,成人每四周一次,每次1.88mg。但对于体重过重或子宫明显增大的患者,应注射3.75mg。初次给药应从月经周期的1~5日开始。本品注射前,应用本品包装内附加的2ml溶媒将瓶内药物充分混悬,注意混悬时勿起泡沫。 |
口服给药 戊酸雌二醇片/雌二醇环丙孕酮片复合包装将按照下面的治疗方案给药:1.按照下面的顺序,每日一片,无间断的服用21天:11片白片,10片浅橙红色片。2.本包装服完后,是这段治疗随后的为期7天的治疗中断期。 在治疗期间内,可能发生撤退性出血。 治疗可以从任何一天开始。然而,当从其他的序贯激素替代治疗转换到戊酸雌二醇片/雌二醇环丙孕酮片复合包装时,建议在出血后开始服药,即一个新的序贯激素替代疗法从这一天开始。 为预防绝经的骨质疏松,治疗的疗程为若干年。 如果患者忘记服药,忘记的药片应该在24小时内服用,以避免发生撤退性出血。如果出现间断性出血,继续服药以避免出现更严重的出血。如果出血持续,或出血在若干个连续周期重复出现,或者在戊酸雌二醇片/雌二醇环丙孕酮片复合包装长期治疗后首次出现出血,有必要进行全面的妇科检查以排除任何器质性原因。 应该定期(每6个月)进行利弊权衡再评估,以便在需要时调整或停止给药。3.在整个戊酸雌二醇片/雌二醇环丙孕酮片复合包装治疗期间。4.由其他激素治疗转换到戊酸雌二醇片/雌二醇环丙孕酮片复合包装。5.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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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制剂成份、合成的LH-RH或LH-RH衍生物有过敏史者2.孕妇或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或哺乳期妇女(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3.有性质不明的、异常的阴道出血者(有可能为恶性疾病) |
除了列在【注意事项】中的不良反应,下列不良反应在口服不同HRT制剂的使用者也曾有报导。 1.下述严重不良反应尽管非常罕见,但大多数已被观察到。为谨慎起见,如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最好中止治疗: -心血管意外和栓塞 -胆汁积郁性黄疸 -良性乳腺病,子宫肿瘤(如纤维瘤增加) -肝腺瘤:可能引起意外的腹腔内出血 -乳溢:应检查以排除垂体腺瘤 *生殖系统和乳腺疾病 阴道出血类型的改变,异常出血或大量出血,突破性出血,点滴出血(连续治疗期间不规律出血通常好转),痛经,阴道分泌物的改变,经前样综合征,乳房疼痛、触痛或增大。 2.胃肠道疾病 消化不良,腹胀,恶心,呕吐,腹痛。 3.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 皮疹和各种皮肤疾病 4.神经系统疾病 头痛,偏头痛,头晕,焦虑/抑郁症状,疲乏。 5.其它 心悸,水肿,肌肉痉挛,体重改变,食欲增加,性欲改变,视觉异常,不能耐受隐形眼镜,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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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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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子宫内膜异位症;2.子宫肌瘤。对伴有月经过多、下腹痛、腰痛及贫血等的子宫肌瘤,可使肌瘤缩小和/或症状改善 |
本品雌孕激素联合使用建立人工月经周期中用于补充主要与自然或人工绝经相关的雌激素缺乏:血管舒缩性疾病(潮热),生殖泌尿道营养性疾病(外阴阴道萎缩,性交困难,尿失禁)以及精神性疾病(睡眠障碍,衰弱)。预防原发性或继发性雌激素缺乏所造成的骨质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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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临床上重要的不良反应1)可能出现伴有发烧、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射线片异常等的间质性肺炎症状(<0.1%),此时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如观察到有任何异常,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进行治疗等。2)由于可能出现过敏样症状(<0.1%),故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用药后要密切观察。如观察到有任何异常,应采取适当的措施。3)由于可能出现伴AST(GOT),ALT(GPT)值升高肝功能障碍或黄疸(出现几率未知),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如果发生这类状况应采取适当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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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与治疗适应症相关的注意事项在用于治疗子宫肌瘤时,应注意使用本品治疗子宫肌瘤并非根治疗法。因此,原则上该药应作为手术患者前的保守疗法和绝经前的保守治疗。在使用本药的初期,未能观察到对下腹痛及腰痛有作用时,应考虑适当的对症疗法。2.与用法用量相关的注意事项1)、对用于所有适应症的共同注意事项:因为本品是作用持续4周的缓释制剂,若给药间隔超过4周,由于药物对垂体-性腺系统的刺激作用可导致血清性激素水平再度升高,引起临床症状的一过性加重。因此,必须遵守每4周1次的给药方法。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 血栓病史或高风险患者慎用;4. 定期进行乳腺和盆腔检查;5. 吸烟者慎用,尤其是35岁以上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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