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子宫内膜异位症;2.子宫肌瘤。对伴有月经过多、下腹痛、腰痛及贫血等的子宫肌瘤,可使肌瘤缩小和/或症状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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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亮丙瑞林,其化学名为5-氧代-L-脯氨酰基-L-组氨酰基-L-色氨酰基-L-丝氨酰基-L-酪氨酰基-D-亮氨酰基-L-亮氨酰基-L-精氨酰基-N-乙基-L-脯酰胺醋酸盐。辅料成份:丙交酯乙交酯共聚物(75:25)、精制明胶、D-甘露醇,本品附加使用的注射用溶媒的主要成分:D-甘露醇、羧甲基纤维素钠、吐温80和注射用水 |
聚甲酚磺醛化学名:亚甲基二(羟基甲基苯磺酸)聚合物分子量:[C8H8O4S]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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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博恩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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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809 |
H20140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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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子宫内膜异位症;2.子宫肌瘤。对伴有月经过多、下腹痛、腰痛及贫血等的子宫肌瘤,可使肌瘤缩小和/或症状改善 |
妇科:用于局部治疗宫颈及阴道的局部炎症(如细菌、滴虫和霉菌感染引起的白带增多),尖锐湿疣、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等。用于宫颈息肉切除或活检后的止血。外科和皮肤科:加速烧伤后坏死组织脱落,促进愈合过程(如小面积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尖锐湿疣等)。耳鼻喉科:用于局部治疗口腔黏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扁桃体切除后及鼻出血的止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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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子宫内膜异位症:皮下注射。通常情况下,成人每四周一次,每次3.75mg。初次给药应从月经周期的1~5日开始。2、子宫肌瘤:皮下注射。通常情况下,成人每四周一次,每次1.88mg。但对于体重过重或子宫明显增大的患者,应注射3.75mg。初次给药应从月经周期的1~5日开始。本品注射前,应用本品包装内附加的2ml溶媒将瓶内药物充分混悬,注意混悬时勿起泡沫。 |
1.妇科:局部贴敷可借助阴道镜,镊子和棉签。未经稀释的聚甲酚磺醛溶液可用于表皮和深部组织损伤。用于局部涂抹或贴敷时本品无需稀释,治疗前先彻底清洁宫颈及宫颈管,去除分泌物,为此可将浸有本品的棉签插入宫颈管,转动数次取出,然后再将浸有药液的纱布块轻轻贴敷于病变组织,持续1-3分钟,上述过程通常每周进行1-2次。用于止血时,本品亦无需稀释,一般贴敷1-2分钟即可达到目的。用于阴道冲洗时,本品应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2.外科、皮肤科:为了终止伤口出血,可将浸有本品的纱布块压在出血部位1-2分钟,止血后最好擦干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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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制剂成份、合成的LH-RH或LH-RH衍生物有过敏史者2.孕妇或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或哺乳期妇女(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3.有性质不明的、异常的阴道出血者(有可能为恶性疾病) |
禁用于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怀孕期间,聚甲酚磺醛仅在绝对需要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此时应充分考虑药物对母婴的潜在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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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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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怀孕期间,特别是妊娠晚期,任何宫颈内治疗均应避免,宫颈外和阴道烧灼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聚甲酚磺醛亦不例外,此时应充分考虑药物对母婴的潜在危害,尽管动物试验表明此药无任何致畸作用,但人体试验的结果尚未获得,人们还不清楚哺乳期妇女的乳汁内是否会含有此药的活性成份。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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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子宫内膜异位症;2.子宫肌瘤。对伴有月经过多、下腹痛、腰痛及贫血等的子宫肌瘤,可使肌瘤缩小和/或症状改善 |
妇科:用于局部治疗宫颈及阴道的局部炎症(如细菌、滴虫和霉菌感染引起的白带增多),尖锐湿疣、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等。用于宫颈息肉切除或活检后的止血。外科和皮肤科:加速烧伤后坏死组织脱落,促进愈合过程(如小面积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尖锐湿疣等)。耳鼻喉科:用于局部治疗口腔黏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扁桃体切除后及鼻出血的止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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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临床上重要的不良反应1)可能出现伴有发烧、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射线片异常等的间质性肺炎症状(<0.1%),此时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如观察到有任何异常,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进行治疗等。2)由于可能出现过敏样症状(<0.1%),故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用药后要密切观察。如观察到有任何异常,应采取适当的措施。3)由于可能出现伴AST(GOT),ALT(GPT)值升高肝功能障碍或黄疸(出现几率未知),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状态,如果发生这类状况应采取适当的处置。 |
聚甲酚磺醛具有广谱的抗菌作用,包括革兰氏阳性菌、革兰氏阴性菌和某些真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对那氏菌、厌氧菌和滴虫有效。(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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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治疗适应症相关的注意事项在用于治疗子宫肌瘤时,应注意使用本品治疗子宫肌瘤并非根治疗法。因此,原则上该药应作为手术患者前的保守疗法和绝经前的保守治疗。在使用本药的初期,未能观察到对下腹痛及腰痛有作用时,应考虑适当的对症疗法。2.与用法用量相关的注意事项1)、对用于所有适应症的共同注意事项:因为本品是作用持续4周的缓释制剂,若给药间隔超过4周,由于药物对垂体-性腺系统的刺激作用可导致血清性激素水平再度升高,引起临床症状的一过性加重。因此,必须遵守每4周1次的给药方法。 |
1、本品可促进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此时亦无需惊恐。这是聚甲酚磺醛作用所致。脱落组织应予清除,以免发生刺激。2、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3、行经时应停止用药。4、注意防止本品与眼部接触!如果眼部与本品接触,必须立即用水彻底冲洗;如有必要,请咨询眼科医生。5、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本品接触后,必须在制剂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可含1-2%的碳酸氢钠)。6、本品不能吞咽,如果发生误吞,必须立即引用大量水,并咨询医生。7、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8、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9、避免儿童接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