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如利尿药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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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赖诺普利。 |
尼莫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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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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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110 |
国药准字H20003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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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如利尿药合用)。 |
作为尼莫地平注射液预先使用后的继续治疗,可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 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例如:记忆力减退,定向力和注意力障碍和情绪波动。治疗前,应确定这些症状不是由需要特殊治疗的潜在疾病引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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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降血压初始剂量通常为10mg/次,维持剂量10mg/次,最高剂量80mg//次。正服利尿剂的患者,开始本品治疗前3日应停服利尿剂,不能停用利尿剂者,初始剂量降为5mg,随后根据血压调整。利尿剂若需要,可以再次使用。肌酐清除率10-30mL/分的肾衰患者,初始剂量2.5mg-5mg/日;肌酐清除率低于10mL/分者,初始剂量2.5mg/日,最高剂量40mg/日。2.慢性心功能不全同时合并高血压患者初始剂量2.5mg/日,常用有效量5mg-20mg,每日l次。对于有症状性低血压倾向的患者、伴或不伴低钠血症者、血容量减少或接受强利尿剂的患者,使用本品前应尽可能予以纠正,同时仔细监察每次用药对血压的影响。3.急性心肌梗死首剂口服5mg,24小时及48小时后再分别给予5mg和10mg,随后每天10mg,应持续6周。低收缩压的病人(收缩压(120mmHg)或梗塞后3天内的病人应给予较低量2.5mg。如果发生低血压(收缩压低于100mmHg),维持量可临时降至2.5mg;如果低血压持续存在(收缩压低于90mmHg持续(1小时)应停用本药。本药可作为心肌梗死的二级预防用药。 |
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除非特殊处方,否则推荐采用下述用法用量: 使用尼莫地平注射液治疗5-14天,继以尼莫地平片,每次60mg(2片),每日6次,服用7天。少量水送服完整片剂,与饭时无关。连续服药间隔不少于4小时。发生不良反应的患者,应减量或中断治疗。严重的肝功能不良,尤其是肝硬化,由于首过效应的降低和代谢清除率的下降,导致尼莫地平生物利用度的升高,疗效和副作用尤其是血压下降就会更明显。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血压情况适当减量,如有必要,也应考虑中断治疗。 老年性脑功能障碍: 除非特殊处方,推荐剂量为每次30mg(一次1片),每日3次。少量水送服完整片剂,与饭时无关。口服尼莫地平片数月后,必须重新评价是否仍存在治疗的适应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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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此产品任何成分过敏者。2.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曾引起血管神经性水肿者。3.孤立肾,移植肾,双侧肾动脉狭窄肾功能减退者。 |
作为尼莫地平注射液预先使用后的继续治疗,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 按照CIOMSⅢ类别的频率(安慰剂-对照研究:尼莫地平N=703;安慰JN=692;无对照研究:尼莫地平N=2496;截止至2005年8月31日),基于临床研究的药物不良反应如下: 使用尼莫地平治疗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和老年性脑功能障碍的不良反应(ADR)的报告频率总结于下表中。在每一个频率组中,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按递减顺序排列。 频率被定义为: 十分常见(1/10), 常见(1/100且 少见(1/1000且 罕见(1/10000且 非常罕见( 不良反应列表-适应症: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用于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 按照CIOMSⅢ类别的频率(安慰剂-对照研究:尼莫地平N=1594;安慰剂N=l558;无对照研究:尼莫地平N=8049;截止至2005年10月20日),基于临床研究的药物不良反应如下: 常见项下不良反应的发生频率低于2%。 使用尼莫地平治疗的不良反应(ADR)的报告频率总结于下表中。在每一个频率组中,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按递减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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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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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孕妇尚无足够的研究。拟在妊娠期应用本品时,必须依临床的严重程度审慎权衡利弊。哺乳期:尼莫地平及其代谢物能进入人类乳汁中,浓度与母体中血浆浓度的水平相同。建议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避免喂哺婴儿。体外受精:个别体外受精的案例中,钙拮抗剂与精子头部的可逆生化改变有关,可能导致精子功能损害。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老年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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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如利尿药合用)。 |
作为尼莫地平注射液预先使用后的继续治疗,可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 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例如:记忆力减退,定向力和注意力障碍和情绪波动。治疗前,应确定这些症状不是由需要特殊治疗的潜在疾病引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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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大多数患者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较常见轻微且短暂的头痛、眩晕、疲乏、嗜睡、恶心、咳嗽。最常见的停药原因为头痛和咳嗽。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晕厥、红斑和乏力、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偶尔发生于面部、四肢、唇舌、声门和/或喉部)。偶见下列副作用:心血管系统:缺血性心脏病或脑血管病(患者于血压过度下降时,导致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心悸、心动过速);消化系统:腹痛、口干、肝细胞性或胆汁郁积性肝炎、肝硬化;神经系统:情感变化,神智不清。皮肤:风疹、皮疹、出汗、对光敏感或其它皮肤症状;泌尿生殖系统:尿毒症、尿量减少/无尿、肾功能不全、急性肾衰竭、性无能;其它:发热、血管炎、肌痛、关节神经痛/关节炎;实验室检查: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升高、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轻度减少、抗核抗体阳性、血沉加快、嗜伊红血细胞及白细胞增多、高钾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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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双侧肾动脉狭窄而肾功能减退者忌用。2.面部及唇部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立即停药,并用抗过敏剂减轻症状。喉部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因气道阻塞致命,应立即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溶液0.3ml-0.5ml并有确保气道通畅的措施。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重。(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时可致血钾升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贮留。(6)严格限制食盐、血容量不足或进行透析治疗者,首剂应用本品可能发生严重的低血压。4.用本品期间检查:肾功能障碍或白细胞缺乏的病人最初3个月内每2周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1次,以后定期检查。 |
1.使用本品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时,患有多种疾病的老年患者,如伴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肾小球滤过率小于20毫升/分钟)、严重的心功能不全时应定期随访检查。 2.使用本品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时,虽然未显示应用尼莫地平与颅内压升高有关,但推荐对于颅内压升高或脑水肿患者应进行密切的监测。 3.低血压患者(收缩压低于100毫米汞柱)须慎用。 4.使用本品可能出现的头晕会影响操作(驾驶)和使用机械的能力。 5.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尼莫地平片。 6.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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