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如利尿药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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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赖诺普利。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缬沙坦80mg,氢氯噻嗪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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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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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110 |
国药准字H20090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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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如利尿药合用)。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缬沙坦氢氯噻嗪不适合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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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降血压初始剂量通常为10mg/次,维持剂量10mg/次,最高剂量80mg//次。正服利尿剂的患者,开始本品治疗前3日应停服利尿剂,不能停用利尿剂者,初始剂量降为5mg,随后根据血压调整。利尿剂若需要,可以再次使用。肌酐清除率10-30mL/分的肾衰患者,初始剂量2.5mg-5mg/日;肌酐清除率低于10mL/分者,初始剂量2.5mg/日,最高剂量40mg/日。2.慢性心功能不全同时合并高血压患者初始剂量2.5mg/日,常用有效量5mg-20mg,每日l次。对于有症状性低血压倾向的患者、伴或不伴低钠血症者、血容量减少或接受强利尿剂的患者,使用本品前应尽可能予以纠正,同时仔细监察每次用药对血压的影响。3.急性心肌梗死首剂口服5mg,24小时及48小时后再分别给予5mg和10mg,随后每天10mg,应持续6周。低收缩压的病人(收缩压(120mmHg)或梗塞后3天内的病人应给予较低量2.5mg。如果发生低血压(收缩压低于100mmHg),维持量可临时降至2.5mg;如果低血压持续存在(收缩压低于90mmHg持续(1小时)应停用本药。本药可作为心肌梗死的二级预防用药。 |
本品每片含有缬沙坦80mg和氢氯噻嗪12.5mg。当用缬沙坦单一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压时。用氢氯噻嗪25mg每日一次不能满意控制血压或发生低血钾时,可改用本品(合缬沙坦80mg/氢氯噻嗪12.5mg)每次一片,每日一次,在服药2-4周内可达到最大的抗高血压疗效。对于轻至中度的肾功能衰竭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轻至中度肝功能衰竭(非胆管性无胆汁淤积)的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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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此产品任何成分过敏者。2.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曾引起血管神经性水肿者。3.孤立肾,移植肾,双侧肾动脉狭窄肾功能减退者。 |
已在超过4300名的患者中评估了本品的安全性。所出现的不良反应通常都为轻度和一过性。3项对照试验中总共包括了7616名患者,这些试验中所出现的不良事件列于下表。在这7616名患者中,有4372名接受了缬沙坦和氢氯噻嗪的联合治疗。发生率低于1%的不良事件包括:腹痛、上腹痛、焦虑、关节炎、虚弱、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胸痛、体位性头晕、消化不良、呼吸困难、口干、勃起障碍、胃肠炎、多汗、感觉减退、低血钾、低血压、流感、失眠,肌肉痉挛、肌肉紧张、恶心、鼻充血、颈痛、水肿、外周水肿、中耳炎、四肢痛、心悸、感觉异常、咽痛、尿频、发热、皮疹、鼻窦充血、窦炎、嗜睡、扭伤和拉伤、心动过速、耳鸣、尿路感染、眩晕、病毒感染、视力模糊、视觉异常。目前尚不知道这些不良事件是否与治疗相关。上市后资料表明,非常罕见有下列情况出现:血管性水肿、皮疹、瘙痒和其他包括血清病和血管炎在内的超敏性/过敏性反应。非常罕见有肾功能受损和肌痛的报道,已有数例氢氯噻嗪诱导的伴有肺泡膜内粒细胞浸润和IgG沉积的肺水肿报道。非心源性肺水肿可能是机体对氢氯噻嗪产生的免疫介导性罕见特应性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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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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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期根据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的作用机理,不能排出其对胚胎的损害。在妊娠的第4-6月和709月在宫中接触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RRAS系统的药物类别)可导致胎儿伤害和死亡。另外,回顾性数据显示,最初的三个月使用ACE抑制剂的患者有出现潜在的出生缺陷的风险。在宫内接触噻嗪类利尿剂包括氢氯噻嗪,可引起胎儿或新生儿的血小板减少症,并且可能发生在成人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有报道孕妇在误服缬沙坦后出现自发流产、羊水过少、新生儿肾功能不全的情况,因此与其他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相似,本品不宜用于妊娠期/哺乳期(见[禁忌])或计划怀孕的患者。对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医生处方任何作用于RAAS的药物时,应当告知其这类药物在怀孕期间的潜在风险。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快停药。2.哺乳期尚不清楚缬沙坦是否经人乳排泄,缬沙坦在哺乳大鼠的乳汁中有排泄。氢氯噻嗪能通过胎盘屏障、分泌入乳汁。目前尚无对哺乳期女性的研究。因此本品不宜用于哺乳期。儿童用药:关于本品在儿童中治疗应用的研究资料尚不足。老年用药:与青年志愿者相比,一些老年人的缬沙坦浓度稍增高,但无临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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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如利尿药合用)。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缬沙坦氢氯噻嗪不适合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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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大多数患者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较常见轻微且短暂的头痛、眩晕、疲乏、嗜睡、恶心、咳嗽。最常见的停药原因为头痛和咳嗽。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晕厥、红斑和乏力、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偶尔发生于面部、四肢、唇舌、声门和/或喉部)。偶见下列副作用:心血管系统:缺血性心脏病或脑血管病(患者于血压过度下降时,导致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心悸、心动过速);消化系统:腹痛、口干、肝细胞性或胆汁郁积性肝炎、肝硬化;神经系统:情感变化,神智不清。皮肤:风疹、皮疹、出汗、对光敏感或其它皮肤症状;泌尿生殖系统:尿毒症、尿量减少/无尿、肾功能不全、急性肾衰竭、性无能;其它:发热、血管炎、肌痛、关节神经痛/关节炎;实验室检查: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升高、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轻度减少、抗核抗体阳性、血沉加快、嗜伊红血细胞及白细胞增多、高钾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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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双侧肾动脉狭窄而肾功能减退者忌用。2.面部及唇部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立即停药,并用抗过敏剂减轻症状。喉部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因气道阻塞致命,应立即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溶液0.3ml-0.5ml并有确保气道通畅的措施。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重。(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时可致血钾升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贮留。(6)严格限制食盐、血容量不足或进行透析治疗者,首剂应用本品可能发生严重的低血压。4.用本品期间检查:肾功能障碍或白细胞缺乏的病人最初3个月内每2周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1次,以后定期检查。 |
血清电解质变化 与保钾利尿剂、补钾制剂、含钾的盐替代物或其他可增加钾水平(如肝素)的药物合用需要小心。噻嗪类利尿剂治疗有低钾血症的报道,因而应当定期监测血钾水平。 噻嗪类利尿剂包括氢氯噻嗪与低钠血症和低氯性碱中毒有关。 噻嗪类药物包括氢氯噻嗪可通过增加肾脏镁的排泄而引起低镁血症。 钠和/或血容量不足 极少数情况下,在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开始给予本品治疗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在开始应用本品治疗前,应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 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仰卧,必要时可以给予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可以恢复治疗。 肾动脉狭窄 在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孤立肾狭窄的患者中,没有使用本品的经验。 肾功能不全 对于肌酐清除率≥30ml/min的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肝功能不全 对于非胆汁郁积的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但应小心使用本品。肝脏疾病对氢氯噻嗪的药代动力学影响并不显著。 系统性红斑狼疮 有报道噻嗪类利尿剂包括氢氯噻嗪能引发或加重系统性红斑狼疮。 其他代谢紊乱 噻嗪类利尿剂包括氢氯噻嗪可影响葡萄糖耐量和增加血清胆固醇,甘油三酯和尿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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