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如利尿药合用)。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赖诺普利。 |
本品主要成份为长春西汀。 |
|
| 生产企业 |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
Gedeon Richter Plc.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110 |
注册证号H2013077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如利尿药合用)。 |
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 |
|
| 用法用量 |
1.降血压初始剂量通常为10mg/次,维持剂量10mg/次,最高剂量80mg//次。正服利尿剂的患者,开始本品治疗前3日应停服利尿剂,不能停用利尿剂者,初始剂量降为5mg,随后根据血压调整。利尿剂若需要,可以再次使用。肌酐清除率10-30mL/分的肾衰患者,初始剂量2.5mg-5mg/日;肌酐清除率低于10mL/分者,初始剂量2.5mg/日,最高剂量40mg/日。2.慢性心功能不全同时合并高血压患者初始剂量2.5mg/日,常用有效量5mg-20mg,每日l次。对于有症状性低血压倾向的患者、伴或不伴低钠血症者、血容量减少或接受强利尿剂的患者,使用本品前应尽可能予以纠正,同时仔细监察每次用药对血压的影响。3.急性心肌梗死首剂口服5mg,24小时及48小时后再分别给予5mg和10mg,随后每天10mg,应持续6周。低收缩压的病人(收缩压(120mmHg)或梗塞后3天内的病人应给予较低量2.5mg。如果发生低血压(收缩压低于100mmHg),维持量可临时降至2.5mg;如果低血压持续存在(收缩压低于90mmHg持续(1小时)应停用本药。本药可作为心肌梗死的二级预防用药。 |
口服,每次1片(10mg),每日3次,饭后服用。肝肾疾病患者不必进行剂量调整。进餐时或餐后服用。 |
|
| 副作用 |
1.对此产品任何成分过敏者。2.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曾引起血管神经性水肿者。3.孤立肾,移植肾,双侧肾动脉狭窄肾功能减退者。 |
数万例病人的安全性调查结果总结显示。开文通片发生的不良反应均未达到MedDRA频事的定中的“常见(>1/100)”水平,即所有已登记的不良反应其发生事均低于1%,所以下表不良反应频率栏没有包括“常见"一栏。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忌用。孕妇:长春西汀能穿过胎盘,但其在胎盘和胎儿中的浓度低于孕妇血中的浓度。未观察到畸形或胎儿毒性作用。动物试验中,大剂量给药可在某些动物引起胎盘出血和流产,这可能是胎盘血流量增加的结果。哺乳期妇女:长春西汀可分泌进入乳汁。放射性标记试验显示乳汁中的放射性是母体血液中的10倍。1小时内分泌出的乳汁中所含药量为给药剂量的0.25%。由于药物出现在分泌出的乳汁中,其对婴儿的影响尚无可靠数据,所以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儿童用药: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儿童禁用。老年用药:本品适应症人群主要为老年人。因此说明主要内容分针对的是老年人,请参考有关内容。 |
|
| 成分 |
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如利尿药合用)。 |
改善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诱发的各种症状。 |
|
| 药理作用 |
大多数患者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较常见轻微且短暂的头痛、眩晕、疲乏、嗜睡、恶心、咳嗽。最常见的停药原因为头痛和咳嗽。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晕厥、红斑和乏力、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偶尔发生于面部、四肢、唇舌、声门和/或喉部)。偶见下列副作用:心血管系统:缺血性心脏病或脑血管病(患者于血压过度下降时,导致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心悸、心动过速);消化系统:腹痛、口干、肝细胞性或胆汁郁积性肝炎、肝硬化;神经系统:情感变化,神智不清。皮肤:风疹、皮疹、出汗、对光敏感或其它皮肤症状;泌尿生殖系统:尿毒症、尿量减少/无尿、肾功能不全、急性肾衰竭、性无能;其它:发热、血管炎、肌痛、关节神经痛/关节炎;实验室检查: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升高、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轻度减少、抗核抗体阳性、血沉加快、嗜伊红血细胞及白细胞增多、高钾血症。 |
||
| 注意事项 |
1.双侧肾动脉狭窄而肾功能减退者忌用。2.面部及唇部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立即停药,并用抗过敏剂减轻症状。喉部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因气道阻塞致命,应立即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溶液0.3ml-0.5ml并有确保气道通畅的措施。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重。(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时可致血钾升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贮留。(6)严格限制食盐、血容量不足或进行透析治疗者,首剂应用本品可能发生严重的低血压。4.用本品期间检查:肾功能障碍或白细胞缺乏的病人最初3个月内每2周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1次,以后定期检查。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心、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压;4.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5.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合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