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磨汤口服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四磨汤口服液
|
利巴韦林注射液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汉森 |
|
| 规格 | 10ml*6支 |
1ml:0.1g |
| 剂型 | 合剂 |
注射剂 |
| 主要成分 | 木香、枳壳、槟榔、乌药。 |
本品主要成份:利巴韦林。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44 |
国药准字H19993850 |
| 作用与功效 | 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
抗病毒药。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3次,疗程一周;新生儿一次3~5毫升,一日3次,疗程2天;幼儿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3~5天。 |
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1ml含1mg的溶液后静脉缓慢滴注。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2次给药。每次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日。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 禁忌 | 孕妇、肠梗阻、肠道肿瘤、消化道术后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 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2. 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 |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
| 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
| 注意事项 | (1) 一般手术病人在手术后12小时第一次服药,再隔6小时第二次服药,以后常法服用或遵医嘱;(2)冬天服用时,可将药瓶放置温水中加温5~8分钟后服用;(3)药液如有微量沉淀,属正常情况,可摇匀后服用,以保证疗效。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5.不推荐老年人应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与齐多夫定同用时有拮抗作用,因本品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