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毒,清肝热。用于中毒及“木布”降于胆腑,肝热、肝肿大、肝硬化、肝胃瘀血疼痛等新旧肝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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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绿绒蒿、天竺黄、丁香、肉桂、木香、藏木香、沉香、葡萄、渣驯膏、朱砂、红花、西红花、熊胆、麝香、小伞虎耳草、木香马兜铃、巴夏嘎、波棱瓜子、荜茇、余甘子、干姜、甘草、寒水石(制)、甘青青兰、牛黄、诃子。 |
本品活性成份为肌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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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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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3020210 |
国药准字H20030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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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毒,清肝热。用于中毒及“木布”降于胆腑,肝热、肝肿大、肝硬化、肝胃瘀血疼痛等新旧肝病。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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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4~5丸,一日2次。 |
静脉滴注。每次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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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该药品可能导致消化系统不适,如胃痛、腹泻等。部分患者可能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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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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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毒,清肝热。用于中毒及“木布”降于胆腑,肝热、肝肿大、肝硬化、肝胃瘀血疼痛等新旧肝病。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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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肌苷为人体正常成分,参与体内核酸代谢、蛋白质合成和能量代谢,可提高辅酶A与丙酮酸氧化酶的活性,从而使细胞在缺氧状态下进行正常代谢。肌苷有助于受损肝细胞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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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该药品可能导致消化系统不适,如胃痛、腹泻等。部分患者可能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 |
1、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3、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药液浑浊或有异物;·瓶身或瓶口有裂纹;·输液瓶封口松动等。4、本品一经使用,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5、穿刺胶塞时,请在规定的范围内(圆圈中心或凹圈中心)垂直均匀用力刺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