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也可用于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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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托拉塞米 |
红参、麦冬、五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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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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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494 |
国药准字Z33021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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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也可用于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
益气复脉,养阴生津。用于气阴两亏,心悸气短,脉微自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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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衰竭及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一般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早晨一次,口服。以后根据病情调整剂量,一般每日最高不超过200mg。肝硬化腹水:一般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早晨一次口服,与醛固酮拮抗剂或保钾利尿剂同时服用。原发性高血压:一般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口服。如果在4周之内没有达到足够的降压效果,可以加量到10mg,每日一次,口服。如果降压效应仍不充分,应加用其他降压药物。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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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肾功能衰竭无尿患者禁用;2.肝昏迷前期或肝昏迷患者禁用;3.对该品及磺酰脲类过敏患者禁用;4.低血压、低血容量、低钾或低钠血症患者禁用;5.严重排尿困难(如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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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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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也可用于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
益气复脉,养阴生津。用于气阴两亏,心悸气短,脉微自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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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有头痛、眩晕、疲乏、食欲减退、肌肉痉挛、恶心呕吐、高血糖、高尿酸血症、便秘和腹泻;长期大量使用可能发生水和电解质平衡失调。治疗初期和年龄较大的患者常发生多尿,个别患者由于血液浓缩而引起低血压、精神紊乱、血栓性并发症及心或脑缺血引起心律紊乱、心绞痛、急性心肌梗塞或昏厥等,低血钾可发生在低钾饮食、呕吐、腹泻、过多使用泻药和肝功能异常的患者。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偶见瘙痒、皮疹、光敏反应,罕见口干、肢体感觉异常、视觉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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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长期使用托拉塞米治疗期间,应该定期采血监测电解质(特别是血钾值)以及葡萄糖、尿酸、肌酐、脂类以及血液成份等指标;2.托拉塞米治疗开始以前必须纠正排尿障碍;3.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以及老年病人中,应该仔细监测电解质、血容量不足以及血液浓缩的体征;4.对于有肝硬化和腹水的病人,建议以任何药物开始利尿时均应该在医院中用药。这种病人利尿过快可促发严重的电解质紊乱和肝昏迷。建议合并使用醛固酮拮抗剂或保钾药物以预防低钾血症和代谢性碱中毒。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冒病人不宜服用。 4.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和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