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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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
本品系用健康猪或牛脾脏中提取多肽、氨基酸和多核苷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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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晨牌邦德药业有限公司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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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4141 |
国药准字H20013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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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 |
临床可用于用于某些抗生物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感染和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对于恶性肿瘤可作为辅助治疗剂;免疫缺陷病(如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症急慢性皮肤粘膜真菌病有一定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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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口服。建议:3~6mg/次,2~3次/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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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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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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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 |
临床可用于用于某些抗生物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感染和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对于恶性肿瘤可作为辅助治疗剂;免疫缺陷病(如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症急慢性皮肤粘膜真菌病有一定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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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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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应按说明书用法用量使用,不宜超量;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避免与其它药物混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