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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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本品每毫升含碘10mg。辅料为:碘化钾、甘油、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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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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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国药准字H31021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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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用于口腔黏膜溃疡、牙龈炎及冠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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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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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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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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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用于口腔黏膜溃疡、牙龈炎及冠周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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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消毒防腐剂,其作用机制是使菌体蛋白质变性、死亡,对细菌、真菌、病毒均有杀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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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1.新生儿慎用。 2.本品仅供口腔局部使用。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果连续使用5日无效,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