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吡卡胺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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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托吡卡胺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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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羟甲唑啉滴鼻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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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 品牌 | 五景 |
丹东 |
| 规格 | 6ml*1支 |
10ml1瓶 |
| 剂型 | 眼用制剂 |
鼻用制剂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羟甲唑啉。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国药准字H10940171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用于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 |
| 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滴鼻。成人和六岁以上儿童,一次一侧1-3滴,早晚各一次。 |
| 不良反应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本品为散瞳药,故在散瞳期间视物稍有不便,5小时即可恢复眼的正常调节功能。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1.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2.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3.罕见过敏反应。 |
| 禁忌 | 闭角型青光眼者禁用;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
1.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2.孕妇及2周岁以下儿童禁用。3.正在接受单氨氧化酶抑制剂(如帕吉林、苯乙肼、多塞平等)治疗的患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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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
二周岁以内儿童禁用。 |
| 老人用药 | 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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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可引起散瞳和睫状肌麻痹。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盐酸羟甲唑林为咪唑啉类衍生物,具有直接激动血管?1受体而引起血管收缩的作用,从而减轻炎症所致的充血和水肿。 |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3.出现眼压升高及过敏症状时应停用。 |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2.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等患者慎用。3.3~6岁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本品时不能同时使用其他收缩血管类滴鼻剂。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