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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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本品每支含红霉素12.5毫克。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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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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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国药准字H11021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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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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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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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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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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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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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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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