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斛夜光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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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石斛夜光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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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吡卡胺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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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五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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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6ml*1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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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眼用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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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石斛、人参、山药、茯苓、甘草、肉苁蓉,枸杞子、菟丝子、地黄、熟地黄、五味子、天冬、麦冬、苦杏仁、防风、川芎,麸炒枳壳、黄连、牛膝、菊花、盐蒺藜,青葙子、决明子、水牛角浓缩粉、山羊角,辅料为蜂蜜。 |
托吡卡胺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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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113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本品为散瞳药,故在散瞳期间视物稍有不便,5小时即可恢复眼的正常调节功能。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禁忌 | 闭角型青光眼者禁用;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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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
| 儿童用药 | 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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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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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可引起散瞳和睫状肌麻痹。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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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忌食辛辣、油腻食物;3.不宜与感冒药同服;4.服用后如出现头晕、心悸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3.出现眼压升高及过敏症状时应停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