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洛芬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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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普拉洛芬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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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吡卡胺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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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五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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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ml:5mg |
6ml*1支 |
| 剂型 | - |
眼用制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
托吡卡胺 |
| 性状 | 滴眼剂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130682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浅层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用法用量 | 滴眼每次1~2滴,每日4次。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 不良反应 | 在申请批准时及使用成绩调查的总数5,843例病例中79例(1.35%)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为刺激感29例(0.50%)﹑结膜充血16例(0.27%)﹑瘙痒感14例(0.24%)﹑眼睑发红/肿胀11例(0.19%)﹑眼睑炎7例(0.12%)﹑分泌物6例(0.10%)﹑流泪5例(0.09%)﹑弥漫性表层角膜炎4例(0.07%)﹑异物感3例(0.05%)﹑结膜水肿3例(0.05%)(再审查结束时)。以下的不良反应为上述调查或自我报告等所发现的。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本品为散瞳药,故在散瞳期间视物稍有不便,5小时即可恢复眼的正常调节功能。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
闭角型青光眼者禁用;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只有在判定用药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才可给予。[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没有被确认,动物实验(大鼠)发现有延迟分娩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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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对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儿给药时的安全性尚未明确(缺少使用经验)。 |
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
| 老人用药 | 慎用。 |
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可引起散瞳和睫状肌麻痹。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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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2. 应用时注意事项。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给药时:在滴眼时,注意药瓶口不要接触眼部。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3.出现眼压升高及过敏症状时应停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需换药请先咨询相关医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