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去头屑、头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癣(汗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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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二硫化硒25毫克。辅料为烷醇酰胺、N.N-油酰甲基硫磺酸盐、十二烷基甜菜碱、二氧化钛、甘油、皂土、柠檬酸、羊毛脂、十二烷基醚硫酸钠、单硬脂酸甘油脂、十八醇、十二烷基硫酸钠、磷酸氢二钠、香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500mg对乙酰氨基酚和10mg酒石酸双氢可待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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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有药业扬州有限公司 |
陕西九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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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890059 |
国药准字H20073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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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去头屑、头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癣(汗斑)。 |
可广泛用于各种疼痛:创伤性疼痛,外科手术后疼痛及计划生育手术疼痛,中度癌痛,肌肉疼痛如腰痛、背痛、肌风湿痛,头痛,牙痛,痛经,神经痛以及劳损、扭伤、鼻窦炎等引起的持续性疼痛。还可用于各种剧烈咳嗽,尤其是非炎性干咳以及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和咳嗽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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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治疗头皮屑和头皮脂溢性皮炎。(1)先用肥皂清洗头发和头皮。(2)取5~10克药液于湿发及头皮上,轻揉至出泡沫。(3)待3~5分钟后,用温水洗净,必要时可重复一次。(4)每周2次,一个疗程2~4周,必要时可重复1个或2个疗程。2.治疗花斑癣。(1)洗净患处。(2)根据病患面积取适量药液涂抹(一般10至30克)。(3)保留10~30分钟后用温水洗净。(4)每周2次,一个疗程2~4周,必要时可重复1个或2个疗程。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4-6小时1-2片,每次不得超过2片,每日最大剂量为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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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皮肤有炎症、糜烂、渗出部位禁用。2.外生殖器部位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有颅脑损伤者,分娩期妇女禁用;有呼吸抑制及呼吸道梗阻性疾病,尤其是哮喘发作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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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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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该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及药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需减量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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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去头屑、头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癣(汗斑)。 |
可广泛用于各种疼痛:创伤性疼痛,外科手术后疼痛及计划生育手术疼痛,中度癌痛,肌肉疼痛如腰痛、背痛、肌风湿痛,头痛,牙痛,痛经,神经痛以及劳损、扭伤、鼻窦炎等引起的持续性疼痛。还可用于各种剧烈咳嗽,尤其是非炎性干咳以及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和咳嗽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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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头发或头皮干燥、头发脱色。 |
对乙酰氨基酚具有镇痛和解热作用,可选择性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前列腺素的生物合成,其解热镇痛作用比阿司匹林更快更强,而且避免了非甾体消炎药常见的不良反应。双氢可待因为阿片受体的弱激动剂,在结构上类似于可待因与吗啡,较可待因有更强的镇痛作用,约为可待因的2倍,不易成瘾,其镇痛作用主要是由于口服后有10%的双氢可待因转化为双氢吗啡。双氢可待因可以直接作用于咳嗽中枢,起镇咳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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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不可内服。2.在染发、烫发后两天内不得使用本品。3.头皮用药后应完全冲洗干净,以免头发脱色。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5.用前应充分摇匀,如天冷药液变稠可温热后使用。6.用后应塞紧瓶盖。7.不要用金属器件接触药液,以免影响药效。8.如经2个或3个疗程病症仍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9.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 |
有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甲状腺机能减退的患者慎用。服用本品期间应忌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