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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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分为:乳果糖,辅料为苯甲酸钠。化学名称:4-O-β-D-吡喃半乳糖基-D-果糖。分子式:C12H22O11分子量:342.30 |
板蓝根、茵陈、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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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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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523 |
国药准字Z20050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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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病毒性肝炎、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肝腹水、肝脾肿大、黄疸、胆囊炎、胆结石、胆管炎、胆囊息肉、胆道梗阻、胆汁淤积、肝炎后综合症、肝区疼痛、腹胀、乏力、纳差、恶心、呕吐、腹泻、便秘、黄疸、尿黄、皮肤瘙痒、肝掌、蜘蛛痣、肝性脑病、肝性水肿、肝性出血、肝性昏迷、肝性脑病、肝性黄疸、肝性腹水、肝性胸水、肝性肾病、肝性心脏病、肝性脑病、肝性肺病、肝性肾病综合症、肝性脑病、肝性肾病综合症、肝性脑病、肝性肾病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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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下面的推荐剂量可作为参考。1.便秘及临床需要维持软便的情况:成人起始剂量30mL/日,维持剂量10-25mL/日;2.7-14岁儿童:起始剂量15mL/日,维持剂量10-15mL/日;3.3-6岁儿童:起始剂量5-10mL/日,维持剂量5-10mL/日;4.婴儿:起始剂量5mL/日,维持剂量5mL/日。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减剂量。杜密克宜在早餐时1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1至2天可取得临床效果。如2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请咨询医生。2.肝昏迷及昏迷前期起始剂量:30-50mL,一日3次。维持剂量:应调至每日最多2-3次软便。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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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治疗初始几天可能会有腹胀,通常继续治疗即可消失,当剂量高于推荐治疗剂量时,可能会出现腹痛和腹泻,此时应减少使用剂量。如果长期大剂量服用(通常仅见于PSE的治疗),患者可能会因腹泻出现电解质紊乱。 |
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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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据现有资料,推荐剂量的本品可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儿童用药:请参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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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病毒性肝炎、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肝腹水、肝脾肿大、黄疸、胆囊炎、胆结石、胆管炎、胆囊息肉、胆道梗阻、胆汁淤积、肝炎后综合症、肝区疼痛、腹胀、乏力、纳差、恶心、呕吐、腹泻、便秘、黄疸、尿黄、皮肤瘙痒、肝掌、蜘蛛痣、肝性脑病、肝性水肿、肝性出血、肝性昏迷、肝性脑病、肝性黄疸、肝性腹水、肝性胸水、肝性肾病、肝性心脏病、肝性脑病、肝性肺病、肝性肾病综合症、肝性脑病、肝性肾病综合症、肝性脑病、肝性肾病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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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如果在治疗二、三天后,便秘症状无改善或反复出现,请咨询医生。 2.本品如用于乳糖酶缺乏症患者,需注意本品中乳糖的含量。本品在便秘治疗剂量下,不会对糖尿病患者带来任何问题。 3.本品用于治疗肝昏迷或昏迷前期的剂量较高,糖尿病患者应慎用。 4.本品在治疗剂量下对驾驶和机械操作无影响。 5.请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
不宜与大戟、甘遂、芫花、海藻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