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蛋白型肠内营养剂
Milupa GmbH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 1. 厌食和其相关的疾病; 因代谢应激,如创伤或烧伤而引起的食欲不振 神经性/精神性疾病或损伤 意识障碍 心/肺疾病的恶病质 癌性恶病质和肿瘤治疗的后期 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 2. 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 颌面部损伤 头颈部肿瘤 吞咽障碍 上消化道阻塞,如食管狭窄 3. 危重疾病; 大面积烧伤 创伤 脓毒血症 大手术后的恢复期 4. 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 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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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酪蛋白、植物油、麦芽糖糊精、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 |
化学名:[5-(丙硫基)-1H-苯并咪唑-2-基]氨基甲酸甲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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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Milupa GmbH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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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70172 |
国药准字H20073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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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 1. 厌食和其相关的疾病; 因代谢应激,如创伤或烧伤而引起的食欲不振 神经性/精神性疾病或损伤 意识障碍 心/肺疾病的恶病质 癌性恶病质和肿瘤治疗的后期 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 2. 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 颌面部损伤 头颈部肿瘤 吞咽障碍 上消化道阻塞,如食管狭窄 3. 危重疾病; 大面积烧伤 创伤 脓毒血症 大手术后的恢复期 4. 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 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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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或管饲喂养。 在洁净的容器中注入500 ml温开水,加入本品1听,充分混合。... |
口服。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2粒,2岁以上如同单纯蛲虫,单纯轻度蛔虫感染1粒,顿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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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摄入过快或严重超量时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肠道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例有口干、乏力、思睡、头晕、头痛以及恶心,上腹不适等消化道症状。但均较轻微,不需处理可自行缓解。 2.治疗囊虫病特别是脑囊虫病时,主要因囊虫死亡释出异性蛋白有关,多于服药后2~7天发生,出现头痛、发热、皮疹、肌肉酸痛、视力障碍、癫痫发作等,须采取相应措施(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降颅压、抗癫痫等治疗)。 3.治疗囊虫病和包虫病,因用药剂量较大,疗程较长,可出现谷丙转氨酶升高,多于停药后逐渐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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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为营养支持用药,具体使用由医师处方决定。 儿童用药: 1. 不宜用于1岁以内的婴儿; 2. 不宜作为1~5岁儿童的单一营养来源; 3. 使用时应根据病人情况由医师处方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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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 1. 厌食和其相关的疾病; 因代谢应激,如创伤或烧伤而引起的食欲不振 神经性/精神性疾病或损伤 意识障碍 心/肺疾病的恶病质 癌性恶病质和肿瘤治疗的后期 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 2. 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 颌面部损伤 头颈部肿瘤 吞咽障碍 上消化道阻塞,如食管狭窄 3. 危重疾病; 大面积烧伤 创伤 脓毒血症 大手术后的恢复期 4. 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 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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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能补充人体日常生理功能所需的能量及营养成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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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严禁经静脉输注; 2.溶解配制时应谨慎操作以保证产品的卫生;溶解配制好的产品应尽量一次用完。若有剩余,应置于加盖容器中,于4℃条件下保存,但不得超过24小时; 3. 严重糖代谢异常的患者慎用; 4.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服用期间避免饮酒及含酒精饮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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