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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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11β,17α,21-三羟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双氯芬酸钠。化学名称:[邻-(2,6-二氯苯胺)]苯乙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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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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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675 |
国药准字H1097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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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用于缓释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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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必要时酌量增减,由医生决定。 |
口服(须整片吞服),成年人每次一片,每日1~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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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1.可引起头痛及腹痛、便秘、腹泻、胃烧灼感、恶心、消化不良等胃肠道反应。过敏性皮疹不常见。2.少见的有肾功能下降,可导致水钠潴留,表现尿量少、面部水肿、体重骤增等。极少数可引起心律不齐、耳鸣等。3.本品有导致骨髓抑制或使之加重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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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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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用于缓释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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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可选择性切断花生四烯酸代谢过程中环加氧酶的作用环节,阻断前列腺素合成途径,具有消炎、镇痛、解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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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5.运动员慎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2.消化性溃疡、血液系统异常、肝、肾功能损害、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3.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的病人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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