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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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11β,17α,21-三羟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淫羊藿、制何首乌、黄芪、石斛、肉苁蓉、骨碎补、菊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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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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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675 |
国药准字Z20090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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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滋养肝肾、强筋健骨。用于女性绝经后骨质疏松症肝肾不足证,症见腰膝酸软无力、腰背疼痛、步履艰难、不能持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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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必要时酌量增减,由医生决定。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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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服药过程中,个别患者可能会出现腹痛、腹胀、腹泻、便秘、胃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个别患者出现多汗、口干、皮肤瘙痒、口腔溃疡等;偶见可逆性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血尿素氮(Bun)轻度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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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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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滋养肝肾、强筋健骨。用于女性绝经后骨质疏松症肝肾不足证,症见腰膝酸软无力、腰背疼痛、步履艰难、不能持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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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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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5.运动员慎用。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服药时间较长,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肾功能。 3.阴虚火旺者慎用。 4.试验过程中,出现1例轻度自汗,盗汗,头晕,失眠,1例尿路感染,尚无法判定与药物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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