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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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11β,17α,21-三羟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化学名称:11β,17α,21-三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21-醋酸酯。分子式:C23H32O6分子量:4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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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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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675 |
国药准字H31021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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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替代治疗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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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必要时酌量增减,由医生决定。 |
口服一日20-30mg(1-1片半),清晨服2/3,午餐后服1/3,在应激状况时,应适量加量,可增至一日80mg(4片),分次服用。小儿的治疗剂量一日20-25mg/m2,分3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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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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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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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替代治疗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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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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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5.运动员慎用。 |
1.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内分泌紊乱;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糖尿病患者应慎用;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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