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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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11β,17α,21-三羟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三七、红花 、血竭、自然铜、地黄、檵木叶、盾叶秋海棠、生草乌、天南星、雪上一枝蒿、马钱子(砂烫)、全蝎、樟脑、松叶、荜澄茄、穿山甲(砂烫)、冰片、薄荷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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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株洲康圣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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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675 |
国药准字Z20020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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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舒筋活络。用于急、慢闭合性软组织损伤所致血瘀证,症见局部肿胀、疼痛、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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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必要时酌量增减,由医生决定。 |
外用。根据损伤面积大小,一次2-5ml搽于患处,稍加按摩或用药棉浸药液敷患处,并用胶布固定。一日2-3次,每次用量最高不得超过6ml的药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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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偶尔出现皮肤潮红,瘙痒等过敏反映,停药后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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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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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舒筋活络。用于急、慢闭合性软组织损伤所致血瘀证,症见局部肿胀、疼痛、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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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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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5.运动员慎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咨询医师;5. 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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