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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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11β,17α,21-三羟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美索巴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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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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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675 |
国药准字H22024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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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肌肉松弛药。用于关节肌肉扭伤、腰肌劳损、坐骨神经痛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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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必要时酌量增减,由医生决定。 |
口服。一次1片,一日3-4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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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眩晕、头痛、思睡、荨麻疹、感觉无力、厌食、轻度恶心和胃部不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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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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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的安全性尚不明确,需权衡利弊后才可使用。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儿童用药:儿童需权衡利弊,慎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注意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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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肌肉松弛药。用于关节肌肉扭伤、腰肌劳损、坐骨神经痛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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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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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5.运动员慎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服用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或操作机械;4.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同用;5. 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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