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主要用于改善与老年化有关的精神退化的症状和体症.(2)急慢性脑血管病后遗的功能、智力减退的症状。(3)轻中度血管性痴呆。(4)血管性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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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磺酸双氢麦角碱,该品系由等量的甲磺酸双氢麦角高碱、甲磺酸双氢麦角克碱、甲磺酸双氢麦角开碱[甲磺酸双氢-α-麦角开碱:甲磺酸双氢-β-麦角开碱(2:1)]所组成。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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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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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182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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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主要用于改善与老年化有关的精神退化的症状和体症.(2)急慢性脑血管病后遗的功能、智力减退的症状。(3)轻中度血管性痴呆。(4)血管性头痛。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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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mg,一日3~6mg;饭前服,疗程遵医嘱。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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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2严重心脏病患者,特别是伴有心动徐缓者应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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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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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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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主要用于改善与老年化有关的精神退化的症状和体症.(2)急慢性脑血管病后遗的功能、智力减退的症状。(3)轻中度血管性痴呆。(4)血管性头痛。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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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可改发生鼻塞、短暂且的恶心和不适,但通常将本药与食物同服可防止。大多数病例不需要采取特别措施,副作用即可消失。必要时可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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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心律稍慢者应慎用。 2注意不要与多巴胺类药物联合应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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