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合水肿性疾病,高血压,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稀释性低钠血症,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急性药物毒物中毒(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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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呋塞米。 |
其主要成份为还原型谷胱甘肽,其结构式为:C10H18O6N3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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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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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074 |
国药准字H20031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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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合水肿性疾病,高血压,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稀释性低钠血症,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急性药物毒物中毒(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1.化疗患者:包括用顺氯铵铂、环磷酰胺、阿霉素、红比霉素、博来霉素化疗,尤其是大剂量化疗时;2.放射治疗患者;3.各种低氧血症:如急性贫血,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败血症等;4.肝脏疾病:包括病毒性、药物毒性、酒精毒性(包括酒精性脂肪肝、酒精性肝纤维化、酒精性肝硬化、急性酒精性肝炎)及其他化学物质毒性引起的肝脏损害。5.亦可用于有机磷、胺基或硝基化合物中毒的辅助治疗。6.解药物毒性(如肿瘤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抗抑郁药物,扑热息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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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1)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剂量为口服20~40mg(1-2片),每日1次,必要时6~8小时后追加20~40mg(1-2片),直至出现满意利尿效果。最大剂量虽可达每日600mg(30片),但一般应控制在100mg(5片)以内,分2~3次服用。以防过度利尿和不良反应发生。部分患者剂量可减少至20~40mg(1-2片),隔日1次,或每周中连续服药2~4日,每日20~40mg(1-2片)。(2)治疗高血压。起始每日40~80mg(2-4片),分2次服用,并酌情调整剂量。(3)治疗高钙血症。每日口服80~120mg(4-6片),分1~3次服。2.小儿: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按体重2mg/kg,口服,必要时每4~6小时追加1~2mg/kg。新生儿应延长用药间隔。 |
1.给药途径: 1.1.静脉注射: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加入100ml、250~5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 1.2.肌内注射给药: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肌内注射。 2.用量: 2.1.化疗患者:给化疗药物前l5分钟内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于15分钟内静脉输注,第2-5天每天肌注本品0.6g。使用环磷酰胺(CTX)时,为预防泌尿系统损害,建议在CTX注射完后立即静脉注射本品,于15分钟内输注完毕;用顺氯铵铂化疗时,建议本品的用量不宜超过35mg/mg顺氯铵铂,以免影响化疗效果。 2.2.肝脏疾病的辅助治疗。 对于病毒性肝炎:1.2g,qd,iv,30天; 重症肝炎:1.2~2.4g,qd,iv,30天; 活动性肝硬化:1.2g,qd,iv,30天; 脂肪肝:1.8g,qd,iv,30天; 酒精性肝炎:1.8g,qd,iv,14–30天; 药物性肝炎:1.2-1.8g,qd,iv,14-30天;滴注时间为1-2小时。 2.3.用于放疗辅助用药,照射后给药,剂量1.5g/m2,或遵医嘱。 2.4.其他疾病:如低氧血症,可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输注,病情好转后每天肌内注射0.3-0.6g维持。 3.疗程:肝脏疾病一般30天为一疗程,其他情况根据病情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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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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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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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早产儿、婴儿和儿童应谨慎用药,尤其是肌内注射。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无禁忌。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适当减少用药剂量。并在用药过程中严密监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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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合水肿性疾病,高血压,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稀释性低钠血症,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急性药物毒物中毒(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1.化疗患者:包括用顺氯铵铂、环磷酰胺、阿霉素、红比霉素、博来霉素化疗,尤其是大剂量化疗时;2.放射治疗患者;3.各种低氧血症:如急性贫血,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败血症等;4.肝脏疾病:包括病毒性、药物毒性、酒精毒性(包括酒精性脂肪肝、酒精性肝纤维化、酒精性肝硬化、急性酒精性肝炎)及其他化学物质毒性引起的肝脏损害。5.亦可用于有机磷、胺基或硝基化合物中毒的辅助治疗。6.解药物毒性(如肿瘤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抗抑郁药物,扑热息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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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者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尤其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如体位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少见者有过敏反应(包括皮疹、间质性肾炎、甚至心脏骤停)、视觉模糊、黄视症、光敏感、头晕、头痛、钠差、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肌肉强直等,骨髓抑制导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损害,指(趾)感觉异常,高糖血症,尿糖阳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耳鸣、听力障碍多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每分钟剂量大于4~15mg),多为暂时性,少数为不可逆性,尤其当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应用时。在高钙血症时,可引起肾结石。尚有报道本药可加重特发性水肿。 |
1.还原型谷胱甘肽是含有巯基(SH)的三肽类化合物,在人体内具有活化氧化还原系统,激活SH酶、解毒作用等重要生理活性。 2.本品参与体内三羧酸循环和糖代谢,促进体内产生高能量,起到辅酶作用,是甘油醛磷酸脱氢酶的辅基,又是乙二醛酶及丙糖脱氢酶的辅酶。 3.本品能激活体内的SH酶等,促进碳水化合物、脂肪及蛋白质的代谢,以调节细胞膜的代谢过程。 4.本品参与多种外源性、内源性有毒物质结合生成减毒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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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对本药可能亦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阳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过度脱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平暂时性升高。血Na+、Cl-、K+、Ca2+和Mg2+浓度下降。3.下列情况慎用:①无尿或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后者因需加大剂量,故用药间隔时间应延长,以免出现耳毒性等副作用;②糖尿病;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④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因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⑤急性心肌梗死,过度利尿可促发休克;⑥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⑦有低钾血症倾向者,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或有室性心律失常者;⑧红斑狼疮,本药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⑨前列腺肥大。4.随访检查:①血电解质,尤其是合用洋地黄类药物或皮质激素类药物、肝肾功能损害者;②血压,尤其是用于降压,大剂量应用或用于老年人;③肾功能;④肝功能;⑤血糖;⑥血尿酸;⑦酸碱平衡情况;⑧听力。5.药物剂量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然后根据利尿反应调整剂量,以减少水、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6.存在低钾血症或低钾血症倾向时,应注意补充钾盐。7.与降压药合用时,后者剂量应酌情调整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在医生的监护下,在医院内使用本品。 2.注射前必须完全溶解,外观澄清、无色。 3.放在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 4.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出疹、面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异常等症状,应立即停药。 5.肌内注射仅限于需要此途径给药时使用,并应避免同一部位反复注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