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 适用于烧烫灼伤创面(包括浅Ⅱ。、深Ⅱ。创面),残余小创面,供皮区创面等的治疗。2. 适用于各类慢性溃疡创面(包括糖尿病性、血管性、放射性溃疡)等。3. 适用于各类新鲜及难愈性皮肤创面的治疗。4. 如:普通创面、足坏疽、角膜炎、鼓膜穿孔、褥疮、口腔溃疡、黄雀斑、激光手术防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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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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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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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10094 |
国药准字H20031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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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 适用于烧烫灼伤创面(包括浅Ⅱ。、深Ⅱ。创面),残余小创面,供皮区创面等的治疗。2. 适用于各类慢性溃疡创面(包括糖尿病性、血管性、放射性溃疡)等。3. 适用于各类新鲜及难愈性皮肤创面的治疗。4. 如:普通创面、足坏疽、角膜炎、鼓膜穿孔、褥疮、口腔溃疡、黄雀斑、激光手术防护等。 |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纹斑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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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将溶酶倒入相应冻干粉瓶中,再将无菌喷嘴扣至冻干粉瓶上,摇匀溶解后喷至患处。或遵医嘱。 |
常用剂量每天1~2次,用药前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本品薄薄撒于患处及其周围,如果患处已糜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晚上可用纱布敷盖。一般治疗期体癣、股癣:1~2周;足癣2~4周(如果一天用两次,通常疗程为1~2周);花斑癣:2周。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后数天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地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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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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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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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盐酸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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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 适用于烧烫灼伤创面(包括浅Ⅱ。、深Ⅱ。创面),残余小创面,供皮区创面等的治疗。2. 适用于各类慢性溃疡创面(包括糖尿病性、血管性、放射性溃疡)等。3. 适用于各类新鲜及难愈性皮肤创面的治疗。4. 如:普通创面、足坏疽、角膜炎、鼓膜穿孔、褥疮、口腔溃疡、黄雀斑、激光手术防护等。 |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纹斑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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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见不良反应。 |
盐酸特比萘芬为丙烯胺类广谱抗真菌药物。能特异性地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选择性地抑制真菌的角鲨烯环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从而达到杀灭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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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应注意清创、除痂;感染性创面,用药同时,应外敷1%磺胺嘧啶银霜纱布,或与其他合适的抗感染药物配合使用;供皮区创伤创面,用药同时,可外敷凡士林油纱。 |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触及处。 2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症状,应停止用药。 3疗程一般不超过4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