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 适用于烧烫灼伤创面(包括浅Ⅱ。、深Ⅱ。创面),残余小创面,供皮区创面等的治疗。2. 适用于各类慢性溃疡创面(包括糖尿病性、血管性、放射性溃疡)等。3. 适用于各类新鲜及难愈性皮肤创面的治疗。4. 如:普通创面、足坏疽、角膜炎、鼓膜穿孔、褥疮、口腔溃疡、黄雀斑、激光手术防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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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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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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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10094 |
国药准字H20055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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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 适用于烧烫灼伤创面(包括浅Ⅱ。、深Ⅱ。创面),残余小创面,供皮区创面等的治疗。2. 适用于各类慢性溃疡创面(包括糖尿病性、血管性、放射性溃疡)等。3. 适用于各类新鲜及难愈性皮肤创面的治疗。4. 如:普通创面、足坏疽、角膜炎、鼓膜穿孔、褥疮、口腔溃疡、黄雀斑、激光手术防护等。 |
适用于重度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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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将溶酶倒入相应冻干粉瓶中,再将无菌喷嘴扣至冻干粉瓶上,摇匀溶解后喷至患处。或遵医嘱。 |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口服治疗痤疮的剂量应因人而异,从0.1~1(mg/kg)/日不等,一般建议开始剂量为0.5(mg/kg)/日,分两次口服。本药为脂溶性,进餐时服药可促进吸收,治疗2~4周后可根据临床效果及不良反应酌情调整剂量。6~8周为一疗程,疗程之间可停药8周,停药后短期内可持续改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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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维生素A过量及高血脂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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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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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药物过量可发生骨结构的改变,包括儿童骨骺盘早熟融合。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育龄期妇女及其配偶服药期间及服药前、停药后应3个月内应严格避孕,接受治疗2周前作妊娠试验,以后每月1次,确保无妊娠。 老人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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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 适用于烧烫灼伤创面(包括浅Ⅱ。、深Ⅱ。创面),残余小创面,供皮区创面等的治疗。2. 适用于各类慢性溃疡创面(包括糖尿病性、血管性、放射性溃疡)等。3. 适用于各类新鲜及难愈性皮肤创面的治疗。4. 如:普通创面、足坏疽、角膜炎、鼓膜穿孔、褥疮、口腔溃疡、黄雀斑、激光手术防护等。 |
适用于重度痤疮,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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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见不良反应。 |
1.药理学:本药的作用机制尚未完全清楚。用于治疗痤疮时具有缩小皮脂腺组织,抑制皮脂腺活性,减少皮脂分泌,减轻上皮细胞角化及毛囊皮脂腺口的角质栓塞,并抑制痤疮丙酸杆菌数的生长繁殖。近来研究还表明本药可调控与痤疮发病机制有关的炎症免疫介质以及选择性地结合维A酸核受体而发挥治疗作用。 2.毒理学:试验表明有严重致畸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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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应注意清创、除痂;感染性创面,用药同时,应外敷1%磺胺嘧啶银霜纱布,或与其他合适的抗感染药物配合使用;供皮区创伤创面,用药同时,可外敷凡士林油纱。 |
1.本药避免与维生素A及四环素等同时服用。 2.用药期间及停药后三月内不得献血。 3.避免太阳光及UV射线过度照射。 4.糖尿病、肥胖症、酗酒及高脂血症、脂质代谢紊乱者慎用。 5.治疗初期痤疮症状或许有短暂性加重现象,若无其他异常情况,可在严密观察下继续用药,不宜同时服用其他角质分离剂或表皮剥脱性抗痤疮药。 6.必要时可用温和的外用药作辅助性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