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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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红花、丁香、莲子、麦冬、木香、诃子、川楝子.栀子、紫檀香、人工麝香、水牛角浓缩粉、人工牛黄、银朱。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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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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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605 |
国药准字H20030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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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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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4~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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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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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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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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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四氯化碳所致肝损伤模型上,本品可降低动物的血清转氨酶和肝脏中羟脯氨酸含量,减轻肝脏的病变程度和降低感染乙型肝炎病毒(HBV)鸭的血清DHBV-DNA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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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儿童慎用;3.服用期间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4.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 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