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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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红花、丁香、莲子、麦冬、木香、诃子、川楝子.栀子、紫檀香、人工麝香、水牛角浓缩粉、人工牛黄、银朱。 |
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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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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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605 |
国药准字H20030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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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主要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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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4~0.6g。2个月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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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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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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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主要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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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抑制荷瘤小鼠恶病质的发生,并可抑制癌细胞的生长,使荷瘤小鼠存活时间延长一倍以上。本品可抑制肿瘤细胞恶液质素(Cachectin)的产生,亦可抑制恶液质素对正常细胞的影响,从而预防肿瘤病人恶液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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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儿童慎用;3.服用期间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4.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