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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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红花、丁香、莲子、麦冬、木香、诃子、川楝子.栀子、紫檀香、人工麝香、水牛角浓缩粉、人工牛黄、银朱。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苦参素,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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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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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605 |
国药准字H20040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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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1、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2、肿瘤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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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1、治疗乙肝:将本品0.6g用注射用水溶解后加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6g,二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2、用于升白:每日二次,每次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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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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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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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1、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2、肿瘤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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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降低乙型肝炎病毒(DHBV)感染鸭血清DHBV-DNA水平,对CCL4和一半乳糖胺所致的小鼠中毒性肝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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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儿童慎用;3.服用期间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4.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请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