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交通心肾,补肾益精,清心安神。用于心肾不交,肝肾阴虚所致的心悸不宁,虚烦不寐,多梦易醒,眩晕耳鸣,腰膝酸软,遇事善忘,五心烦热,神疲乏力,尿频;也可用于更年期综合征,神经衰弱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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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肉桂、益智、枸杞子、山茱萸、女贞子、菟丝子(炒)、地黄、石菖蒲、远志、酸枣仁(炒)、陈皮、泽泻(炒)。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奋乃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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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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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134 |
国药准字H32024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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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交通心肾,补肾益精,清心安神。用于心肾不交,肝肾阴虚所致的心悸不宁,虚烦不寐,多梦易醒,眩晕耳鸣,腰膝酸软,遇事善忘,五心烦热,神疲乏力,尿频;也可用于更年期综合征,神经衰弱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用于:1. 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2. 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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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给药: 1. 治疗精神分裂症:从小剂量开始,一次2~4mg,一日2~3次。以后每隔1~2日增加6mg,逐渐增至常用治疗剂量一日20~60mg。维持剂量一日10~20mg。 2. 用于止呕:一次2~4mg,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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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1. 主要有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等。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2. 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头晕、心动过速、便秘、出汗等。 3. 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粒细胞减少症与中毒性肝损害。偶见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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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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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用量尚未确定。老年用药:按情况酌减用量,开始使用剂量要小,缓慢加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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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交通心肾,补肾益精,清心安神。用于心肾不交,肝肾阴虚所致的心悸不宁,虚烦不寐,多梦易醒,眩晕耳鸣,腰膝酸软,遇事善忘,五心烦热,神疲乏力,尿频;也可用于更年期综合征,神经衰弱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用于:1. 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2. 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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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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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5.癫痫患者应慎用。 6.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