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HIV-1感染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适用于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 药物联用,治疗成人HIV-1感染。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开始治疗HIV-1感染时,应考虑以下几点: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不应与含有替诺福韦的固定剂量复方制剂联用,包括:依非韦伦/恩曲他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利匹韦林/恩曲他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艾维雷韦/克比司特/恩曲他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恩曲他滨替诺福韦慢性乙型肝炎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适用于治疗慢性乙肝成人和≥12岁的儿童患者。在开始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HBV感染时,应考虑到以下要点:成人患者中该适应症的确立基于从初次接受核苷治疗的受试者和既往接受过治疗且证实拉米夫定耐药的受试者中获得的安全性和疗效数据。受试者为肝功能代偿的HBeAg阳性和HBeAg阴性慢性乙肝成人受试者。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在数量有限的患有失代偿期肝病的慢性乙肝受试者中进行过评价。临床试验中基线时存在阿德福韦相关突变的受试者数量太少,因此尚无法对疗效下结论。详见说明书。

查看说明书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
龙胆泻肝丸
龙胆泻肝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73185

国药准字Z1102065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HIV-1感染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适用于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 药物联用,治疗成人HIV-1感染。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开始治疗HIV-1感染时,应考虑以下几点: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不应与含有替诺福韦的固定剂量复方制剂联用,包括:依非韦伦/恩曲他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利匹韦林/恩曲他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艾维雷韦/克比司特/恩曲他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恩曲他滨替诺福韦慢性乙型肝炎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适用于治疗慢性乙肝成人和≥12岁的儿童患者。在开始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HBV感染时,应考虑到以下要点:成人患者中该适应症的确立基于从初次接受核苷治疗的受试者和既往接受过治疗且证实拉米夫定耐药的受试者中获得的安全性和疗效数据。受试者为肝功能代偿的HBeAg阳性和HBeAg阴性慢性乙肝成人受试者。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在数量有限的患有失代偿期肝病的慢性乙肝受试者中进行过评价。临床试验中基线时存在阿德福韦相关突变的受试者数量太少,因此尚无法对疗效下结论。详见说明书。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用法用量

成人和12岁及12岁以上儿童患者(35kg或以上)推荐剂量。对HIV-1或慢性乙肝的治疗:剂量为每次300mg(1片),每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时服用。对于慢性乙肝的治疗,最佳疗程尚未明确。体重小于35kg的慢性乙肝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研究。其余详见说明书。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副作用

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的患者,有罕见的肾功能损害、肾功能衰竭和近端肾小管病变(包括Fanconi综合征)的发生,并已有导致骨骼异常的报道(有时导致骨折)。推荐服用本品者进行肾功能监测。其余详见说明书。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HIV-1感染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适用于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 药物联用,治疗成人HIV-1感染。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开始治疗HIV-1感染时,应考虑以下几点: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不应与含有替诺福韦的固定剂量复方制剂联用,包括:依非韦伦/恩曲他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利匹韦林/恩曲他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艾维雷韦/克比司特/恩曲他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恩曲他滨替诺福韦慢性乙型肝炎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适用于治疗慢性乙肝成人和≥12岁的儿童患者。在开始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HBV感染时,应考虑到以下要点:成人患者中该适应症的确立基于从初次接受核苷治疗的受试者和既往接受过治疗且证实拉米夫定耐药的受试者中获得的安全性和疗效数据。受试者为肝功能代偿的HBeAg阳性和HBeAg阴性慢性乙肝成人受试者。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在数量有限的患有失代偿期肝病的慢性乙肝受试者中进行过评价。临床试验中基线时存在阿德福韦相关突变的受试者数量太少,因此尚无法对疗效下结论。详见说明书。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企营销&商务合作联系:
17276704016

(点击可直接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