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苯双酯滴丸
北京协和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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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联苯双酯滴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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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胆泻肝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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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 品牌 | 协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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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5mg*500丸 |
6g*10袋 |
| 剂型 | 丸剂 |
丸剂(水丸) |
| 主要成分 | 联苯双酯。 |
本品主要成分为柴胡、车前子、当归、地黄、关木通、黄芩、龙胆、泽泻、栀子、炙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糖衣滴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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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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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980 |
国药准字Z41022067 |
| 作用与功效 | 临床用于慢性迁延性肝炎伴ALT升高者,也可用于化学毒物、药物引起的ALT升高。 |
本品用于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 用法用量 | 口服:滴丸剂,5粒/次,每日3次,必要时6~10粒/次,每日3次,3月,ALT正常后改为5粒/次,每日3次,连服3月。儿童口服:0.5mg/kg,,每日3次,连用3~6个月。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 不良反应 | 个别病例可出现口干、轻度恶心,偶有皮疹发生,一般加用抗变态反应药物后即可消失。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先代偿性肝硬化患者禁用。3、孕妇及哺乳妇女禁用。 |
对此药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妇女禁用。 |
孕妇慎用。 |
| 儿童用药 | 儿童用药酌减。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慎用本品。 |
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我国创制的一种治疗肝炎的降酶药物,是合成五味子丙素时的中间体。小鼠口服本品150~200mg/kg,可减轻因四氯化碳所致的肝脏损害和谷丙转氨酶(ALT)升高。对四氯化碳所致的肝脏微粒体脂质过氧化、四氯化碳代谢转化为一氧化碳有抑制作用,并降低四氯化碳代谢过程中还原型辅酶Ⅱ及氧的消耗,从而保护肝细胞生物膜的结构和功能。本品亦可降低泼尼松诱导所致的肝脏ALT升高,能促进部分肝切除小鼠的肝脏再生。本品的降酶作用并非直接抑制血清及肝脏ALT活性,也不加速血液中ALT的失活,可能是肝组织损害减轻的反应。本品对细胞色素P450酶活性有明显诱导作用,从而加强对四氯化碳及某些致癌物的解毒能力。对部分肝炎病人有改善蛋白代谢作用,使清蛋白升高,球蛋白降低。对HBsAg及HBeAg无阴转作用,也不能使肿大的肝脾缩小。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 注意事项 | 1.少数病人用药过程中ALT可回升,加大剂量可使之降低。停药后部分患者ALT反跳,但继续服药仍有效。2.个别患者于服药过程中可出现黄疸及病情恶化,应停药。 |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 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合用肌苷,可减少本品的降酶反跳现象。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