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吐药。适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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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昂丹司琼。 |
本品主要成份奥沙利铂.辅料名称:水合乳糖、注射用水、氮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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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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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155 |
国药准字H20000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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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吐药。适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1.用于治疗氟脲嘧啶治疗无效的结直肠癌,可单独或与氟脲嘧啶联合使用。2.可单药或联合治疗晚期卵巢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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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搏注射恩丹西酮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恩丹西酮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130mg/m2,静脉输注2~6小时。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剂量的调整应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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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 胃肠梗阻者。 |
1.对铂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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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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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吐药。适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1.用于治疗氟脲嘧啶治疗无效的结直肠癌,可单独或与氟脲嘧啶联合使用。2.可单药或联合治疗晚期卵巢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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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1.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2.非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恶心?呕吐?腹泻。|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炎为主要表现,有时可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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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
1.奥沙利铂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奥沙利铂的神经学安全性。|2.应给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3.当出现血液毒性(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0/mm。),应推迟下周期用药,直至恢复。|4.在每一疗程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计数和分类,在治疗开始之前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5.患者在两个疗程之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或/和功能障碍时,本品用量应减少25%,调整剂量后若症状仍存在或加重,应停药。|6.不要与碱性的药物或介质、氯化合物、碱性制剂等一起使用,也不要用含铝的静脉注射器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