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吐药。适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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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昂丹司琼。 |
化学名称:本品主要成份为氟脲苷,其化学名为5-氟脲嘧啶-2’-脱氧核苷。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9H11FN2O5 分子量:246.19 辅料:甘露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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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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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155 |
国药准字H20013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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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吐药。适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本品属于抗代谢类抗肿瘤药物。适用于肝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乳腺癌和肺癌等。对无法手术切除的原发性肝癌疗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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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搏注射恩丹西酮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恩丹西酮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每瓶用2.5ML的注射用水溶解制成每1ML约含氟脲苷100mg的溶液,使用时产5%葡萄糖或0.9%氯化钠注射液适当稀释。治疗肝癌产肝动脉插管给药疗效较好,每次250-500mg,每疗程用量遵医嘱。静脉滴注:一般按体重一次15mg/kg,一日一次,滴注2-8小时,连续使用5天,以后剂量减半,隔日一次,直至出现毒性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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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 胃肠梗阻者。 |
1.对本品有严重过敏症状既往史的患者禁用; 2.骨髓功能抑制的患者禁用; 3.孕妇禁用; 4.营养不良患者禁用; 5.有潜在重度感染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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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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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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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吐药。适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本品属于抗代谢类抗肿瘤药物。适用于肝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乳腺癌和肺癌等。对无法手术切除的原发性肝癌疗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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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本品注射后在体内转化为活性型氟脲苷单磷酸合成酶,阻止脱氧尿苷酸甲基化转变为脱氧胸苷酸,从而阻断DNA的合成和抑制RNA的形成,致使肿瘤细胞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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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
1.由于本品有严重的毒性反应,患者首次用药必须住院治疗; 2.肝肾功能受损、有高剂量骨盆照射史或用过烷化试剂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给予特别注意; 3.本品不作为手术治疗的辅助用药; 4.孕妇使用本品可能会有致命的伤害; 5.任何加重病人压力、阻碍营养吸收和降低骨髓功能的联合用药均会增强氟脲苷的毒性; 6.应小心监控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 7.溶解后的氟脲苷在2-10℃下至多保存两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