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罗匹尼罗用于自发性帕金森氏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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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4-[2-(二正丙基氨基)-乙基]-1,3-二氢-2H-吲哚-2-酮盐酸盐 分子式:C16H24N2OHCl 分子量:296.84。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333mg丙戊酸钠及145mg丙戊酸(相当于500mg丙戊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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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
信东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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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0045 |
注册证号HC2018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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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罗匹尼罗用于自发性帕金森氏病的治疗。 |
癫痫既可作为单药治疗,也可作为添加治疗:用于治疗全身性癫痫,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强直阵挛发作、失张力发作及混合型发作,特殊类型的综合症等。部分性癫痫适用于:简单部分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部分继发全身性发作。躁狂症:用于治疗与双相情感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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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先从低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到治疗量,可以单独或与食物一起服用。 推荐起始量是每次0.25mg,一天三次,然后根据每个患者的反应按照下表隔周逐渐增加剂量。如必要,4周后可以在每周的基础上再每天增加1.5mg,直至日服量9mg,然后再次每天增加3mg,直至日服量达24mg。 停药时需缓慢,时间要超过七天。先在前四天将一天服用三次降为两次,在后三天降为一天一次。 |
癫痫: 服药方法: 口服。每日剂量应分1~2次服用。在癫痫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情况下,可考虑每日服药一次。本品应整片吞服,可以对半掰开服用,但不能研碎或咀嚼。 服用剂量: 起始剂量通常为每日10~15mg/kg,随后递增至疗效满意为止。一般剂量为每日20~30mg/kg。但是,如果在该剂量范围下发作状态仍不能得到控制,则可以考虑增加剂量,但患者必须接受严密的监测。 儿童服用本品时,常规剂量为每日30 mg/kg。 成人服用本品时,常规剂量为每日20~30mg/kg。 老年患者服用本品时,给药剂量应根据发作状态的控制情况来确定。 每日剂量应根据患者的年龄及体重来进行确定。但同时应考虑到临床上对丙戊酸盐的敏感度存在着明显的个体差异。 到目前为止对每日剂量、血药浓度水平和疗效之间的相关性仍不十分清楚,给药剂量主要依据临床疗效来确定。当发作不能控制或怀疑有不良反应发生时,除临床监测外,要考虑做丙戊酸钠血浆浓度水平的测定,已报道有效范围为40~100mg/L(300~700?mol/L)。 新诊断癫痫或没有使用过其它抗癫痫药的病人,每2~3天间隔增加药物剂量,1周内达到最佳剂量。 对于服用丙戊酸钠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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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
胃肠道系统: 一些病人可出现胃肠系统异常(恶心、胃痛和腹泻),常常发生于治疗开始阶段。这些异常通常在继续服药几天后消失。 罕见有胰腺炎、有时为致死性病例报道。(见【注意事项】中内容) 肝胆系统: 曾有与剂量无关的严重(有时致命)肝脏功能损伤的少见病例报道。(见【注意事项】中内容) 先天性与家族性/遗传性异常: 致畸风险(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中内容)。 中枢神经系统: 报告出现孤立的可逆性帕金森氏症。 极罕见有隐秘的和进行性发作的意识模糊病例,病情可发展至完全痴呆,且可在停止治疗后数周至数月后逆转。 意识模糊:报道丙戊酸钠治疗中有些病人出现木僵或嗜睡,有时导致一过性昏迷(脑病)。上述症状孤立或与治疗中惊厥发生率增加有关,终止丙戊酸盐治疗或降低剂量后会减轻。当联合治疗(特别是与苯巴比妥合用)或丙戊酸盐剂量突然增加后,上述症状的报道较多。 常常出现孤立的中度高血氨症而不伴有肝功能检测结果变化,此情况无需终止治疗。高氨血症伴发神经症状也曾见报道。对这些病例应考虑进一步检查。(见【注意事项】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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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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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中内容)。中枢神经系统:报告出现孤立的可逆性帕金森氏症。极罕见有隐秘的和进行性发作的意识模糊病例,病情可发展至完全痴呆,且可在停止治疗后数周至数月后逆转。意识模糊:报道丙戊酸钠治疗中有些病人出现木僵或嗜睡,有时导致一过性昏迷(脑病)。上述症状孤立或与治疗中惊厥发生率增加有关,终止丙戊酸盐治疗或降低剂量后会减轻。当联合治疗(特别是与苯巴比妥合用)或丙戊酸盐剂量突然增加后,上述症状的报道较多。常常出现孤立的中度高血氨症而不伴有肝功能检测结果变化,此情况无需终止治疗。高氨血症伴发神经症状也曾见报道。对这些病例应考虑进一步检查。(见【注意事项】中内容)曾报道了某些一过性和/或剂量依赖性的副反应:脱发、体位性震颤和嗜睡等。偶有共济失调报道。免疫系统:罕有红斑狼疮或脉管炎。代谢/营养系统:极罕有低钠血症的病例。罕有非严重性外周水肿的报道。文献曾有有关Fanconi综合征(代谢性酸中毒、高磷酸盐尿、氨基酸尿、糖尿)的报道,在停止服用含丙戊酸药品后上述反应可逆转。但发生上述反应的机理仍不清楚。曾观察到体重增加的病例。体重增加为多囊卵巢综合征的危险因素,应对患者的体重进行严密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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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匹尼罗用于自发性帕金森氏病的治疗。 |
癫痫既可作为单药治疗,也可作为添加治疗:用于治疗全身性癫痫,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强直阵挛发作、失张力发作及混合型发作,特殊类型的综合症等。部分性癫痫适用于:简单部分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部分继发全身性发作。躁狂症:用于治疗与双相情感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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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全身表现:少见-蜂窝织炎、周围水肿、发热、类流感症状、腹部增大、心前区疼痛、非特异性水肿;罕见-腹水。 心血管:少见-心衰、心动过缓、心动过速、室上性心动过速、心绞痛、传导阻滞、心脏骤停、心脏扩大、动脉瘤、二尖瓣缺损;罕见-室性心动过速。 中枢/外周神经系统:常见-神经痛;少见-非随意性肌肉收缩、肌张力亢进、发声困难、共济失调、锥体外系异常、偏头痛、手足徐动症、昏迷、失语、抽搐、肌张力减退、外周神经疾病、瘫痪;罕见-抽搐大发作、偏瘫。 内分泌:少见-甲状腺机能减退、男性乳房发育、甲状腺机能亢进;罕见-甲状腺肿、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 胃肠道系统:少见-肝酶升高、胆红质血症、胆囊炎、胆石病、大肠炎、牙周炎、大便失禁、胃肠道返流、痔疮、牙痛、嗳气、胃炎、食管炎、打嗝、憩室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黑便、十二指肠炎、胃肠道出血、舌炎、直肠出血、胰腺炎、口腔炎、口腔溃疡、舌肥厚;罕见-出血性胃炎、咯血、唾液腺管堵塞。 血液系统:少见-紫癜、血小板减少、血肿、VitaminB12缺乏、低色素性贫血、嗜伊红细胞增高、白细胞增多或减少、淋巴细胞增多或减少、淋巴水肿。 代谢/营养:常见-血尿素氮升高、少见-低血糖、碱性磷酸酶升高、乳酸脱氢酶升高、体重增加、高磷血症、高尿酸血症、糖尿病、尿糖升高、低血钾、血胆脂醇升高、高血钾、酸中毒、低钠血症、口渴、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脱水;罕见-低氯血症。 运动系统:少见-关节炎加重,肌腱炎、骨质疏松症、滑囊炎、风湿性多肌痛症、肌无力、骨痛、斜颈;罕见-Dupuytren挛缩症。 肿瘤:少见-恶性乳房肿瘤;罕见-膀胱癌、良性脑瘤、食道癌、脂肪瘤、直肠癌、子宫肿瘤。 精神疾病:少见-性欲增加、激动、淡漠、人格解体、注意力分散、妄想症、性格紊乱、异常欣快、精神错乱、痴呆、错觉、情绪不稳、性欲降低、躁狂、梦游、好斗、神经衰弱;罕见-自杀、攻击他人。 生殖-泌尿:少见-闭经、阴道出血、阴茎功能失常、前列腺功能失常、阴茎阴茎头包皮炎、附睾炎、会阴痛、排尿困难、尿频、夜尿、蛋白尿、肾结石、罕见-乳房增大、佩罗尼氏(Peyronie’sDisease)病乳腺炎、子宫出血、射精异常、肾盂肾炎、急性肾衰、尿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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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日常活动中易产生困倦:有报道罗匹尼罗治疗的患者在日常活动中(如驾驶车辆时)会出现困倦,而这经常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虽然许多患者称服用罗匹尼罗后有嗜睡表现,但并没有过度昏睡的先兆。据报道这些表现也可以到治疗1年后才出现。如果患者在白天日常活动中出现明显的困倦和嗜睡(如谈话、吃饭等),应该停用罗匹尼罗(见剂量和用法部分)。如果决定继续使用罗匹尼罗,患者应避免开车或其它危险的活动。目前还无法确定减少罗匹尼罗剂量就可以消除出现的困倦。 昏厥:早期帕金森氏病患者(未合用左旋多巴)和进展期帕金森氏病患者(合用左旋多巴)治疗过程中都会出现昏厥,有时还伴有心动过缓。 症状性低血压:临床试验和临床经验显示,多巴胺激动剂可能影响血压调节,从而导致体位性低血压,且剂量越高作用越明显。此外,帕金森氏病患者对体位改变的反应也较弱。因此,用多巴胺激动剂治疗帕金森氏病时要注意观察体位性低血压的症状,尤其在提高用药剂量的时候,同时患者应了解可能出现的风险。患者应忌突然坐起、躺倒和直立,尤其在长时间保持一定姿势或治疗初期更须注意。 运动障碍:罗匹尼罗可以加重左旋多巴的副作用,使已有的运动障碍更加严重。减少左旋多巴剂量可以消除这种副作用。 肝脏和肾脏:轻度至中度的肾功能损伤(肌酐清除率30~50ml/min)无需调整剂量。由于还没有相关研究,所以合并严重肝肾功能损伤的患者应慎用罗匹尼罗。 已报道的多巴胺治疗相关事件: 撤药后的急性高热和意识错乱:虽然没有关于罗匹尼罗的报道,但在撤药、突然减量或改变治疗时会发生类似恶性神经综合症(体温升高、肌肉僵硬、意识改变、自发性不稳)的表现。 并发纤维化:有报道称一些患者使用麦角碱类多巴胺制剂后出现腹膜后纤维化、肺部侵润、胸腔积液和胸膜增厚。停药可以缓解症状,但并不能完全消除这些并发症。 这些副作用与化合物的麦角结构有关,但是还无法知道是否非麦角碱类多巴胺激动剂也可以引起类似情况。 |
1.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2.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血常规;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癫痫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