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和缓解因膳食引发的发作性烧心和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以及因GERD出现的烧心(灼热感,heartburn)等症状;治疗内镜诊断的食道炎(包括糜烂和溃疡性食道炎)、良性胃溃疡、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以及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特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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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尼扎替丁。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甘油2mg,辅料为:白凡士林、羊毛脂、乳糖等。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甘油。化学名称:甘油三硝酸酯分子式:C3H5N3O9分子量:22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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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
协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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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053 |
国药准字H2010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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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缓解因膳食引发的发作性烧心和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以及因GERD出现的烧心(灼热感,heartburn)等症状;治疗内镜诊断的食道炎(包括糜烂和溃疡性食道炎)、良性胃溃疡、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以及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特治疗。 |
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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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膳食引发的发作性烧心等:一日一次,一次75mg,用餐前半小时~1小时口服;可增加至一天二次,一次75mg,连续服用最好不超过两周。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成人一日一次,一次300mg,睡前口服;或者,一日二次,一次150mg,疗程可用至8周。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成人一日一次,一次150mg,睡前口服。连续治疗一年以上的结果尚不明确。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成人一日二次,一次150mg,以治疗糜烂性食道炎、溃疡性食道炎和因GERD出现的烧心症状,疗程可用至12周。良性胃溃疡:一日一次,一次300mg,睡前口服;或者,一日二次,一次150mg,疗程可用至8周 |
每日3次,每次挤出1-1.5cm膏体,置于指端,经肛门涂于肛管内(肛门内约1cm),或遵医嘱。每次用完后请立刻拧紧管盖。用药后请洗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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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组胺H2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 |
头痛是最常见的反应,经常是缓和的,并且多发生于开始的几次应用。少数的病人头痛会比较严重或持续。如果头痛持续,应减少用药剂量(见药物过量)。如果头痛继续发生或比较严重,应停止治疗。本品其他的不良反应可能还包括:头晕,视力模糊,恶心和呕吐,疲劳感,直肠出血,皮肤过敏反应,疼痛,低血压,肛管瘙痒或灼热感,晕厥,心跳加快,心绞痛胸痛加重。上述所列不良反应可能未包括本品报道的所有不良反应。大小便失禁也可能是其副作用,虽然尚未见报道,停用后此种症状会消失。罕见不良反应包括肠蠕动减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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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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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年龄小于18岁的儿童应禁用。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用药的具体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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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缓解因膳食引发的发作性烧心和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以及因GERD出现的烧心(灼热感,heartburn)等症状;治疗内镜诊断的食道炎(包括糜烂和溃疡性食道炎)、良性胃溃疡、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以及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特治疗。 |
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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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临床研究表明,本品耐受性良好,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为贫血、荨麻疹、头痛、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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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需排除胃恶性肿瘤。 2.因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减量用药。 3.肝肾综合征患者服用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尚不清楚,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肾功能正常且无合并症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与正常者相似。 |
1. 避免与眼睛接触;2. 使用后洗手;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不宜使用;5. 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