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和缓解因膳食引发的发作性烧心和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以及因GERD出现的烧心(灼热感,heartburn)等症状;治疗内镜诊断的食道炎(包括糜烂和溃疡性食道炎)、良性胃溃疡、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以及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特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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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尼扎替丁。 |
化学名称:奥替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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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
Berlin-Chemie 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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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053 |
注册证号H2014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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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缓解因膳食引发的发作性烧心和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以及因GERD出现的烧心(灼热感,heartburn)等症状;治疗内镜诊断的食道炎(包括糜烂和溃疡性食道炎)、良性胃溃疡、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以及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特治疗。 |
适用于胃肠道痉挛和运动功能障碍(肠易激综合征,胃炎,胃十二指肠炎,肠炎,食管病变)。也可用于内窥镜检查前准备(食管-胃-十二指肠镜,结肠镜,直肠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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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膳食引发的发作性烧心等:一日一次,一次75mg,用餐前半小时~1小时口服;可增加至一天二次,一次75mg,连续服用最好不超过两周。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成人一日一次,一次300mg,睡前口服;或者,一日二次,一次150mg,疗程可用至8周。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成人一日一次,一次150mg,睡前口服。连续治疗一年以上的结果尚不明确。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成人一日二次,一次150mg,以治疗糜烂性食道炎、溃疡性食道炎和因GERD出现的烧心症状,疗程可用至12周。良性胃溃疡:一日一次,一次300mg,睡前口服;或者,一日二次,一次150mg,疗程可用至8周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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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组胺H2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 |
如果按照治疗剂量使用,此药不会产生副作用,非特殊情况下不会发生阿托品样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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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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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在动物实验没有发现胚胎毒性,致畸毒性,致突变毒性反应,但是此药也仅可用于绝对必须使用的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而且应在医生的严密监督下,否则一般不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请遵医嘱!老年用药:对于老年患者无使用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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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缓解因膳食引发的发作性烧心和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以及因GERD出现的烧心(灼热感,heartburn)等症状;治疗内镜诊断的食道炎(包括糜烂和溃疡性食道炎)、良性胃溃疡、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以及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特治疗。 |
适用于胃肠道痉挛和运动功能障碍(肠易激综合征,胃炎,胃十二指肠炎,肠炎,食管病变)。也可用于内窥镜检查前准备(食管-胃-十二指肠镜,结肠镜,直肠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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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临床研究表明,本品耐受性良好,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为贫血、荨麻疹、头痛、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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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需排除胃恶性肿瘤。 2.因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减量用药。 3.肝肾综合征患者服用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尚不清楚,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肾功能正常且无合并症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与正常者相似。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不宜与抗胆碱药合用;5.避免与强心苷类药物同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