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索拉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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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兰索拉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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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露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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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宜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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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5mg*7片*3板 |
0.22g*50s |
| 剂型 | 片剂 |
丸剂(水丸)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
主要成分为木馏油、阿仙粉、黄柏粉、甘草粉、陈皮粉。辅料为:羧甲基纤维素钙、甘油、水、桂皮粉。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肠溶片,除去肠溶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黑棕色稍软的丸剂,气特异,味有灼舌感。 |
| 生产企业 |
TAIKO PHARMACEUTICAL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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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506 |
Z20100002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 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化滞止泻,用于饮食不节或水土不服引起的成人及小儿腹泻,属于湿热、食滞证者。症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腹泻,消化不良。 |
| 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口服兰索拉唑片,每日一次,一次二片(30mg),十二指肠溃疡,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
每日3次,饭后服用。1. 成人每次3粒。2. 11~14岁每次2粒。3. 8~10岁每次1.5粒。4. 5~7岁每次1粒。 |
| 不良反应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 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ALT、AST、ALP、LDH、γ-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5.其它: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8岁以下儿童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本产品并无任何禁忌事项。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有报告在动物试验中,胎仔的药物血浆浓度高于母体的血浆浓度,所以对于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只有在判断治疗的益处超过危险性的情况下方可使用。2.动物试验显示兰索拉唑会分布于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最好避免用药,必须应用时应避免哺乳。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 |
未满五周岁的小儿不宜服用。 |
| 老人用药 | 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他生理机能均会降低,故用药期间请注意观察。 |
老年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苯并咪唑类化合物,口服吸收后转移至胃粘膜,在酸性条件下转化为活性代谢体,该活化体特异性地抑制胃黏膜壁细胞H+/K+-ATP酶系统而阻断胃酸分泌的最后步骤。2.本品以剂量依赖性方式抑制基础胃酸分泌以及刺激状态下的胃酸分泌。3.本品对胆碱和组胺H2受体无拮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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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3.肝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须慎用。4.使用本品有时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 |
1. 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 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未满五周岁的小儿不宜服用,老年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兰索拉唑会延迟地西泮(diazepam)及苯妥英钠(phenytoin)的代谢与排泄;使对乙酰氨基酚的血药浓度峰值升高,达峰时间缩短。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